丁鴻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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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吏部文選司主事 |
籍貫 | 直隸丹陽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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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號衡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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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己巳三月初五日 直隸丹陽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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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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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鴻陽(?—?),號衡岳,直隸丹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應天鄉試举人。萬曆二十年(1592年),登進士第三甲第一百十五名,授福建大田县知县。仕至吏部文選司主事[1][2][3]。
曾祖父丁玘;祖父丁一敬;父親丁應辰[4]。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朱保炯,谢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二十年壬辰科殿試金榜》
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應天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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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式舉人 13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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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年(1592年)壬辰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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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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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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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44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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