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四区 (北京市)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北京市东四区,北京市已撤销的市辖区。1952年由北京市第三区和第五区部分合置。在今北京市区东部。因东四牌楼(简称东四)在本区,故名。1958年撤销,与东单区合并为东城区。[1]
注释
[编辑]-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魅力东城 历史底蕴. [2021-1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8).
前任: 北京市第三区 | 北京市东四区 (1952–1958) | 繼任: 北京市东城区 (1958–2010) |
前任: 北京市第五区局部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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