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陵园区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山陵园区是江苏省南京市的旧辖区名,最初设立于民国时,以中山陵和紫金山为核心。1930年代,南京市与江苏省及邻縣确定市界,以紫金山全部劃為中山陵園區,東、北兩面以環陵路為界,西面以中山門至太平門的南京城墙為界,南面以京湯公路(后为宁杭公路的一段、现中山门大街)為界,面積30.58平方公里,直屬國民政府管轄。[來源請求]经过抗战后的变迁,成为南京市第十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南京市人民政府1950年6月在第十区基础上成立中山陵园区,1952年2月将第九区所辖仙鹤、沧波、百水三个乡划归中山陵园区,1956年5月又将江宁县高桥门乡划入。1958年11月,中山陵园区与燕子矶区、栖霞区建制撤销,划归南京市郊区人民委员会管辖。1960年9月,郊委撤销,原中山陵园区所辖公社划归玄武区。1962年7月,又成立南京市人民委员会郊区行政办事处。1963年4月,郊办撤销后,原中山陵园区建制恢复,改名陵园区,7月又复名中山陵园区。1965年5月,中山陵园区与燕子矶区并入栖霞区。1970年1月,成立钟山区,下辖中山陵园、紫金山公社、马群公社、玄武湖公社和孝陵卫镇。1975年,钟山区撤销,划入栖霞区。1995年,原钟山区所属地区再次从栖霞区划出,划归玄武区。[1][2]
参考文献
[编辑]- ^ 栖霞区志·第一编建置地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行政区划”. 南京简志.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