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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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民用旗(海陸)、政府旗(海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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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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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用日期 | 1952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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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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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民用旗(陸)、政府旗(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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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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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用日期 | 197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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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國旗(俄语:Флаг Узбекской ССР)是蘇聯加盟共和國乌兹别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所使用的國旗。最後一個版本啟用於1952年8月29日。
最初的國旗左上角為國名俄語和烏茲別克語縮寫(1926至1931年再加上塔吉克語)。最後一個版本仿照蘇聯國旗,中間繪有白—藍—白橫條,比例為20:1:8:1:20。官方并没有解释国旗的象征意义,一般认为中间的蓝条为象征灌溉的阿姆河,两侧的白窄条象征乌兹别克的棉花种植业。此外,不少人将国旗宽条的蓝色与突厥民族联系起来。[1]这种“上下细窄条,中间大宽条”的国旗设计元素被乌兹别克斯坦直接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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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6月22日-19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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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1月9日-193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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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193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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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1月-193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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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194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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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1月16日-195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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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8月29日-199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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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11月18日-1991年12月26日
- ^ 存档副本. [2022-03-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