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门签证政策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访问也门需要从也门外交机构获得签证,在2010年前,有50个国家可以获得也门落地签证。但在也门官方向基地组织宣战后,以“外国公民可能在也门参与恐怖组织活动并返回威胁该国安全”为由停止欧美国家的落地签证政策。[1][2]

签证政策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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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门签证政策

免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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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者可以免签证在也门停留30天。[3]

持有也门身份证明文件或也门血统证明材料者也无需签证。

落地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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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11个国家的公民可以在也门获得落地签证并停留3个月:[4][5][6]

过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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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也门中转前往第三国的旅客(需持下一程机票)可以在也门停留24小时,但活动范围仅限机场国际中转区,并需持目的地有效签证。

特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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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有古巴、捷克共和国、吉布提、埃塞俄比亚、毛里塔尼亚、摩洛哥、巴基斯坦、土耳其的外交或公务护照者、持有黎巴嫩、匈牙利外交护照者、持有巴勒斯坦VIP护照者可获得落地签证。
  • 持有以色列签证(或其他入境以色列文书)者将被拒绝入境也门。[9]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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