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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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國於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为“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人员。上述条例规定了乡村医生注册及接受培训考试的义务。并规定“未经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不得执业。”
参见
[编辑]外部链接
[编辑]-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全文)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新网,200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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