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戶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保全戶,台灣水土保持局管理潛在災區民眾的用語。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評估全台灣的溪流,考量坡度、雨量、水文、地質等等自然要素,另勘查當地有無橋梁、住家、建築物,將具有災害之虞的河流,劃入土石流「潛勢溪流」,造冊列管影響範圍內的民眾,稱為「保全戶」。[1]在2019年,台灣共1,725條土石流「潛勢溪流」,保全對象約46,000-50,000人。[1]地方政府可主動提報給水保局,由水保局勘查。[1]

八八水災的國家賠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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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水災國家賠償案到最後,小林村內15名保全戶勝訴,其他123名小林村村民敗訴,由此衍生「谁是保全戶」的認定問題和公開造冊問題。水土保持局土石流防災中心副總工程司兼主任尹孝元表示,「牽涉到個資問題,保全戶名單沒有公開,保留在地方政府和水保局。」[1]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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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楊惠君,林慧貞. 系列1:國賠篇不義的訴訟:八八風災的差別國賠,二度撕裂小林. 報導者. 2019-08-02 [2020-06-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