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票 (法院)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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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传票
[编辑]法院传票是法庭送达给与法律诉讼有關的人的法律文件。給這些人發送傳票的目的是法院可能正在对该人采取法律行动,也可能是法院要求该人作为证人出庭[1]。传票上寫有日期,收到傳票的人必须在该日期前出庭,或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或訴訟当事人作出答复。
参考文献
[编辑]- ^ Application for a witness summons under criminal law of England and Wales (PDF). [2021-01-13].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2-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