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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禎(447年—496年8月26日),鮮卑名乙若伏[1]河南郡洛阳县(今河南省洛阳市东)人,追尊魏景穆帝拓跋晃第十一子,生母劉椒房,北魏宗室、官员。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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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興二年(468年)元禎被封南安王。任長安鎮都大將、雍州刺史。元禎孝順母親,但是聚斂貪污。太和十三年(489年)六月,元桢和兄弟拓跋天赐犯贪污受贿罪应当被处死,冯太后魏孝文帝元宏驾临皇信堂,接见王公,冯太后说:“汝阴王拓跋天赐和南安王元桢不顺从法令制度,贪污纳贿搜刮财物,依照罪行应当判处死刑,将导致难以预料的事情。诸位大臣认为应该保全亲属私情破坏法令吗?或者割断亲属私情彰明法令?”群臣都说:“二王是景穆皇帝的儿子,应该受到怜悯宽恕。”冯太后不答。魏孝文帝因此下诏说:“二王所犯的罪难以饶恕,但是太皇太后追忆高宗皇帝对待兄弟的恩情;而且南安王侍奉母亲孝顺恭谨,闻名中外,所以一并免死,削夺官爵,禁锢终身。”[2][3][4][5]後來,他支持孝文帝遷都洛陽,複封南安王,出任鎮北大將軍、相州刺史太和二十年五月,到鄴城,背上長瘡,太和二十年岁在丙子八月壬辰朔二日癸巳(496年8月26日),元桢去世,虚岁五十,諡號惠王,当年十一月庚申朔廿六日乙酉(496年12月16日)葬于邙山[6]。之后,穆泰谋反,元祯由于生前知而不告,追夺爵封。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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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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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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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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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魏書·卷19下》,出自魏收魏书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北史·卷018》,出自李延壽北史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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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維大魏武泰元年歲次戊申二月己丑朔廿一日己酉故員外散騎」侍郎元君墓誌銘。君諱舉,字景昇,河南洛陽人也。恭宗景穆皇」帝之玄孫,征南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雍州刺史南安惠王之曾孫,」鎮西大將軍都督東秦邠夏三州諸軍事西戎校尉統萬突鎮都大」將邠州刺史章武烈王之孫,寧遠將軍青州刺史之元子也。其玉瓞」綿天之緒,金流定海之源,固已煥乎龜鼎,鬱明璽牒,於茲可得而略」也。君稟山川於氣象,戴日月而挺生,邕容秀異,神儀風骨。亹亹焉莫」測其深,洋洋乎誰鑒其始。孝悌生知,即心為友。言不苟合,朋故訝其」信;恭長慈幼,遠近歎其奇。齔而小學,師心功倍,冥譏迅捷,卓爾殊佚,」墳經於是乎寶軸,百家由此兮金箱。洞兼釋氏,備練五明,六書八體,」畫妙超群,章勾小術,研精出俗,山水其性,左右琴詩。故潛颖衡門,聲」播霄岳,弱齒時知,為青州騎兵參軍事。伯父章武王俄頃還都,轉員」外侍郎。履朝獨步,倫華非匹。一見唧唧,宋朝更生;久狎咄咄,平仲何」奇。暨大駕纂戎,禁衛須人,伯王申舉,簡充直後,雖迫日月,非其好也。」易尚隨時,隱顯由心,至性醇孝,禮莫能書。時年九歲,頻丁二憂毀泣」血,幾滅過衷,十八年間,疹等初哀,報善無靈,殞茲閔輩。春秋廿五,孝」昌三年三月廿七日薨於京師澄海鄉綏武里。粵於武泰元年歲次」戊申仲春己丑朔廿一日己酉葬于邙山倍帝之陵。小弟景文,怨瑤」璧之無響,痛同氣之永隔,故託金石以鐫聲,圖風輪以刊德。乃作銘」曰:」有哲公子,帝葉王孫,洸洸萬里,玉重金尊。懷風白雪,氣挺春溫,鏡心」日月,瑕朗才根。雍雍父佐,雅雅雲門,如桂如璋,貴出崑崙。象松象月,」清照乾坤,素琴泛菊,山水遊魂,五明園苑,六圃芝蓀。冥靈何酷,分氣」蒿村,季方其夢,慟哭晨昏。撫茲繈姪,孤咽難論,託心玄石,鐫德長存。」曾祖南安惠王楨,字乙若伏。曾祖妃馮翊仇氏牛之長女,牛為本」州別駕。祖章武烈王彬字豹仁。祖妃中山張氏小種之女,種為」郡功曹。父竫,字安興,為寧遠將軍青州刺史。母馮氏,昌黎王第」三女,南平王誕妹。妻勃海高氏,父聿,為黃門郎武衛將軍夏州刺」史撫軍將軍金紫光祿大夫,母即君姑也。
  2. ^ 《魏书·卷七下·帝纪第七下》:六月,汝阴王天赐、南安王桢并坐赃贿免为庶人。
  3. ^ 《北史·卷三·魏本纪第三》:六月,汝阴王天赐、南安王桢并坐赃贿,免为庶人。
  4. ^ 《魏书·卷十九下·列传第七下》:而桢不能遵奉,后乃聚敛肆情。文明太后、高祖并临皇信堂,引见王公,太后令曰:“汝阴王天赐、南安王桢不顺法度,黩货聚敛,依犯论坐,将至不测。卿等为当存亲以毁令,为欲灭亲以明法?”群臣咸以二王託体先皇,宜蒙矜恕。太后不答。高祖乃诏曰:“南安王桢以懿戚之贵,作镇关右,不能洁己奉公,助宣皇度,方肆贪欲,殖货私庭,放纵姦囚,壅绝诉讼,货遗诸使,邀求虚称,二三之状,皆犯刑书。昔魏武翦髮以齐众,叔向戮弟以明法,克己忍亲,以率天下。夫岂不怀,有为而然耳。今者所犯,事重畴日,循古推刑,实在难恕。皇太后天慈宽笃,恩矜国属,每一寻惟高宗孔怀之近,发言硬塞,悲恸于怀;且以南安王孝养之名,闻于内外;特一原恕,削除封爵,以庶人归第,禁锢终身。”
  5. ^ 《资治通鉴·卷第一百三十六·齐纪二》:魏怀朔镇将汝阴灵王天赐,长安镇都大将、雍州刺史南安惠王桢,皆坐脏当死。冯太后及魏主临皇信堂,引见王公,太后令曰:“卿等以为当存亲以毁令邪?当灭亲以明法邪?”群臣皆言:“二王,景穆皇帝之子,宜蒙矜恕。”太后不应。魏主乃下诏,称:“二王所犯难恕,而太皇太后追惟高宗孔怀之恩;且南安王事母孝谨,闻于中外,并特免死,削夺官爵,禁锢终身。”
  6. ^ 《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使持节镇北大将军相州刺史南安王桢,」恭宗之第十一子,皇上之从祖也。惟王体」晖霄极,列耀星华,茂德基于紫墀,凝操形于天」仪。用能端玉河山,声金岳镇,爰在知命,孝性谌越,」是使庶族归仁,帝宗攸式。暨宝衡徒御,大讯」群言,王应机响发,首契乾衷,遂乃宠彰司勳,」赏延金石。而天不遗德,宿耀沦光,以太和廿年」岁在丙子八月壬辰朔二日癸巳春秋五十薨」于邺。皇上震悼。谥曰惠王,葬以彝典。以其年」十一月庚申朔廿六日乙酉窆于芒山。松门已」杳,玄闼将芜,故刊兹幽石,铭德熏垆。其辞曰:」帝绪昌纪,懋业昭灵,浚源流崑,系玉层城。惟王」集庆,託耀曦明,育躬紫禁,秀发兰垧。洋洋雅韵,」遥遥渊停,瞻山凝量,援风烈馨。卷命夙降,未黻」早龄,基牧幽栎,终抚魏亭。威整西黔,惠结东氓,」旻不锡嘏,景仪坠倾。銮和歇辔,委榇穷茔,泉宫」永晦,深埏长锔,敬勒玄瑶,式播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