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英宗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元英宗 格堅汗 Гэгээн хаа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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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皇帝 蒙古大汗 | |||||||||||||||||||||||||
元朝第5位(任)皇帝 蒙古大汗 | |||||||||||||||||||||||||
統治 | 1320年4月19日-1323年9月4日(3年138天) | ||||||||||||||||||||||||
登基 | 元仁宗延祐七年庚申猴年三月十一日 1320年4月19日 元大都皇宫大明殿 今北京市境内 | ||||||||||||||||||||||||
前任 | 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 | ||||||||||||||||||||||||
繼任 | 元泰定帝也孙铁木儿 | ||||||||||||||||||||||||
出生 | 元成宗大德六年壬寅虎年二月初六日 1302年2月22日 | ||||||||||||||||||||||||
逝世 | 元英宗至治三年癸亥豬年八月初四日(二十二歲) 1323年9月4日 (21歲) 南坡(元上都以南三十里) | ||||||||||||||||||||||||
安葬 | 起輦谷 | ||||||||||||||||||||||||
王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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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 | 元仁宗(普顏篤汗) | ||||||||||||||||||||||||
母親 | 阿納失失里 | ||||||||||||||||||||||||
宗教信仰 | 藏传佛教、騰格里、薩滿教 |
元英宗硕德八剌(蒙古语:ᠰᠢᠳᠢᠪᠠᠯᠠ,中蒙胡都木文转写:Sidibala,西里尔字母:Шадбал[1];藏語:སི་ཏི་ཕ་ལ།,威利转写:si ti pha la[2];1302年2月22日—1323年9月4日),是元朝第五位皇帝,蒙古帝国第九位大汗,1320年4月19日—1323年9月4日在位,在位3年零5个月,是元仁宗之子。
1321年11月28日,群臣为硕德八剌上汉语尊号继天体道敬文仁武大昭孝皇帝。
去世后,谥号睿圣文孝皇帝,庙号英宗,蒙古语称号格坚皇帝[3](蒙古语:ᠭᠡᠭᠡᠨ
ᠬᠠᠭᠠᠨ,鲍培转写:Gegen qaγan,西里尔字母:Гэгээн хаан[4][5]或蒙古语:ᠭᠡᠭᠡᠭᠡᠨ
ᠬᠠᠭᠠᠨ,鲍培转写:Gegegen qaγan[1])。
生平
[编辑]延祐七年农历正月二十一日(1320年3月1日),元仁宗去世。延祐七年农历三月十一日(1320年4月19日),18岁的硕德八剌在太皇太后答己及右丞相铁木迭儿等人的扶持下,在大都大明殿登基称帝,是为元英宗,改元“至治”。英宗自幼受儒學薰陶,登基后推行“以儒治國”政策,但是英宗前期的权力受到太皇太后答己和权臣铁木迭儿很大限制。
延祐七年农历五月十一日(1320年6月17日),元英宗任命拜住为左丞相,以遏制太皇太后和铁木迭儿的权力扩张。
至治元年农历十一月九日(1321年11月28日),群臣为元英宗上尊号继天体道敬文仁武大昭孝皇帝。[6]
1322年10月6日右丞相铁木迭儿去世,1322年11月1日太皇太后去世[7],元英宗终于得以亲政。
至治二年农历十月二十五日(1322年12月4日),元英宗任命拜住为中书右丞相,并且不设左丞相,以拜住为唯一的丞相。在右丞相拜住、中书省平章政事张珪等的帮助下,元英宗进行改革,并实施了一些新政,包括裁减冗官、监督官员不法行为、颁布新法律、采用“助役法”以减轻人民的差役负担等等[8],史称“至治改革”。
英宗在位后期,官修政書《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元典章》),内容包括元太宗六年(1234年)到元英宗至治二年(1322年)大约90年的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等方面官方资料,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9]
至治三年农历二月十九日(1323年3月26日),元英宗颁布了继《至元新格》之后元朝第二部法律典籍—《大元通制》,一共有二千五百三十九条,其中断例七百一十七、条格千一百五十一、诏赦九十四、令类五百七十七。[8]
元英宗曾想把征东行省(高丽王国)郡县化,罢征东行省,改立三韩行省,和元朝的其他行省相同待遇,“制式如他省,诏下中书杂议”,然而集贤大学士王约说:“高丽去京师四千里,地瘠民贫,夷俗杂尚,非中原比,万一梗化,疲力治之,非幸事也,不如守祖宗旧制。”得到丞相的赞同,因此设立三韩行省的奏议没有实行,使高丽国祚得以存续,高丽人知道这件事后,將王约的画像带回高丽设祠供奉,并说:“不绝国祀者,王公也。”[10]
元英宗的新政使得元朝的国势大有起色,但新政却触及到了蒙古保守贵族的利益,引起了他们的不满,英宗亦下令清除朝中铁木迭儿的势力。随着清理朝政的扩大化,铁木迭儿的义子铁失在至治三年八月初四(1323年9月4日)趁着英宗从上都避暑结束南返大都途中,在上都以南15公里的地方南坡的刺杀了英宗及右丞相拜住等人,史称南坡之变。英宗去世时年仅21岁[11] 。
尊谥庙号
[编辑]泰定元年农历二月十六日(1324年3月11日),元泰定帝为硕德八剌上谥号睿圣文孝皇帝,庙号英宗。
泰定元年农历四月八日(1324年5月1日),元泰定帝为硕德八剌上蒙古文稱号“格坚皇帝”。[3][12]
《英宗皇帝谥册文》[13],内容如下:
伏以瑶图缵绪,神已御于鼎湖;玉册扬休,礼宜升于太室。悼降年之不永,俨立政以如新。爰述徽猷,以传信史。钦惟大行皇帝文明天纵,刚健日严。辨奸邪于嗣位之初,彤庭袛畏;广仪注于熙朝之际,清庙肃雍。绝封敕以杜憸人,申宪章以励多士。罚兹无赦,令必惟行。君临三载而有成,智周万物而莫隐。岂运逢艰否,大命靡终。然号谨追崇,尊名是著。谨遣摄太尉某官某,奉玉册玉宝,上尊谥曰睿圣文孝皇帝,庙号英宗。
伏惟炳灵有赫,歆格无违,祔于新宫,以妥以宜。
英宗实录
[编辑]泰定元年十二月十四日(1324年12月30日),元泰定帝命翰林国史院修纂《英宗实录》、《显宗实录》[14]。
至顺元年五月十七日(1330年6月3日),翰林国史院修《英宗实录》成,进呈元文宗[15][16]。《英宗实录》,包括《英宗皇帝实录》40卷,《事目》8卷,《制诏录》2卷,总计50卷。明朝初年史官修《元史》,参照实录修成《英宗本纪》2卷,《英宗实录》今已失传,其主干内容保存在《英宗本纪》中。
翰林国史院《进实录表》[17],内容如下:
瑶图启运,新元会之重熙;金匮绌书,述先朝之显烈。素惭载笔,今幸成编。洪惟英宗睿圣文孝皇帝,德洽堪舆,恩覃动植。制礼作乐,粲乎宗庙之仪;登明选公,秩若朝廷之纪。四年无前之盛治,兆民至今而永怀。惟删定之公,乃可称于信史;固纂修之久,将有俟于明时。钦惟皇帝陛下遹骏有声,粤若稽古,谓文武之道必方册而后传,而尧舜之心在典谟而可举。彰继述之善志,大扬厉之洪休。盖尊所闻,莫匪尔极。臣等事征四系,学愧三长。焕乎文章,无能名其为大;写之琬琰,庶有补于将来。臣等所编成《英宗皇帝实录》四十卷,《事目》八卷,《制诏录》二卷,总计五十卷,缮写已毕,谨具进呈。
家庭
[编辑]妻妾
无子女
相關史料
[编辑]- 《大元圣政国朝典章》,简称《元典章》,元英宗在位后期(1322年—1323年)官修政书,收录1234年—1322年元朝各地地方官吏会抄的有关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等方面的圣旨条画、律令格例以及司法部门所判案例的汇编,分为前集和新集,史實多為《元史》所不載。
- 《至正条格》,1346年元順帝颁布的元朝第三部法律,现存残本收录1260年—1344年元朝官方颁布的关于法律方面的圣旨条画、律令格例以及司法部门所判案例的汇编,史实多为《元史》所不载。
- 《元史·英宗本紀》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明朝官修正史
- 《新元史·英宗本纪》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民国官修正史
- 《续资治通鉴》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清朝史学家毕沅撰写。
- 《元史类编》,清朝史学家邵远平撰写。
- 《元史新编》,清朝史学家魏源撰写。
- 《元书》,清朝史学家曾廉撰写。
- 《蒙兀儿史记》,清末民初史学家屠寄撰写。
評價
[编辑]- 明朝官修正史《元史》宋濂等的評價是:“英宗性刚明,尝以地震减膳、彻乐、避正殿,有近臣称觞以贺,问:‘何为贺?朕方修德不暇,汝为大臣,不能匡辅,反为谄耶?’斥出之。拜住进曰:‘地震乃臣等失职,宜求贤以代。’曰:‘毋多逊,此朕之过也。’尝戒群臣曰:‘卿等居高位,食厚禄,当勉力图报。苟或贫乏,朕不惜赐汝;若为不法,则必刑无赦。’八思吉思下狱,谓左右曰:‘法者,祖宗所制,非朕所得私。八思吉思虽事朕日久,今其有罪,当论如法。’尝御鹿顶殿,谓拜住曰:‘朕以幼冲,嗣承大业,锦衣玉食,何求不得。惟我祖宗栉风沐雨,戡定万方,曾有此乐邪?卿元勋之裔,当体朕至怀,毋忝尔祖。’拜住顿首对曰:‘创业惟艰,守成不易,陛下睿思及此,亿兆之福也。’又谓大臣曰:‘中书选人署事未旬日,御史台即改除之。台除者,中书亦然。今山林之下,遗逸良多,卿等不能尽心求访,惟以亲戚故旧更相引用邪?’其明断如此。然以果于刑戮,奸党畏诛,遂构大变云。”[18]
- 清朝史学家毕沅《续资治通鉴》的評價是:“帝性刚明,尝以地震,减膳,彻乐,避正殿,有近臣称觞以贺,问:‘何为贺?朕方修德不暇,汝为大臣,不能匡辅,反为谄耶?’斥出之。尝戒群臣曰:‘卿等居高位,食厚禄,当勉力图报。苟或贫乏,朕不惜赐汝;若为不法,则必刑无赦。’巴尔济苏下狱,谓左右曰:‘法者,祖宗所制,非朕所得私。巴尔济苏虽事朕日久,今有罪,当论如法。’尝御鹿顶殿,谓拜珠曰:‘朕以幼冲,嗣承大业,锦衣玉食,何求不得!惟我祖宗栉风沐雨,戡定万方,曾有此乐耶?卿元勋之裔,当体朕至怀,毋忝尔祖!’拜珠顿首谢曰:‘创业维艰,守成不易,陛下言及此,亿兆之福也。’又谓大臣曰:‘中书选人署事未旬日,御史台即改除之。台除亦然。今山林之士,遗逸良多,卿等不能尽心求访,惟以亲戚故旧更相引用耶?’其明断如此。然以果于刑戮,奸党惧诛,遂构大变云。”[20][21]
- 清朝史学家魏源《元史新编》的評價是:“旧史谓英宗果于诛戮,奸党畏惧,遂构大变。乌乎!是何言与?以铁木迭儿之奸,不明正其诛,但疏远俾得善终于位,已为漏网,而复任用其子,曲贷其子,酿成枭獍。此失之果乎?失之不果乎?拜住于铁木迭儿引其党参政张思明自助时,或告拜住为备,拜住反以大臣不和,彼仇我报,非国家之利。及铁木迭儿死,又往哭之痛,此皆失之果乎?失之不果乎?且除奸莫要于夺兵权,乃以宿卫新兵掌于铁失之手。司徒刘夔冒卖浙田之案,真人蔡道泰杀人赇逭之案,皆奸赃巨万。拜住既平反其狱,独赦铁失不问。中书参议谏以除奸不可犹豫,犹豫恐生他变,拜住是其言而不能用。大抵安童、拜住皆木华黎之孙,木华黎用兵所过,动辄屠戮。安童从许衡受学,故其子孙皆出于宽容,以水懦救火猛,德量有余,机警不足,所谓君子之过过于厚也。乃胡粹中因旧史之言,谓英宗在位数载,除诛戮外无一善政可纪,甚至皇太后以嬖孽失势之故,郁郁而终,胡氏并指为英宗不孝祖母之罪。乌乎!其性与人殊,乃至此乎?”[22]
- 清朝史学家曾廉《元书》的評價是:“论曰:英宗知赵世炎之非辜,抑亦汉昭之流亚也。然汉昭能诛燕王、上官桀,而专任霍光,英宗不能诛铁木迭儿诸权倖之徒,独任拜住也。抑考元时蒙古人横不可悉裁以法度,以拜住之世旧勋贵而不能骤正也。夫自古无无小人之朝,在振纪纲而已。自世祖好货开倖进之门,安童不能与阿合马、桑哥争,况幼沖在位乎?使霍光处此,则必射隼,于高墉藏器,儃回操刀,弗割明君贤相,胥受其祸,悲夫!”[23]
- 清末民初史学家屠寄《蒙兀儿史记》的評價是:“汗性刚明,励精图治,尝御上都大安阁,见太祖、世祖遗衣,皆以缣素木绵为之,重加补缀。嗟叹良久,谓侍臣曰:‘祖宗草昧经营,服御节俭乃尔,朕焉敢顷刻忘之。’敕画《蚕麦图》于鹿顶殿,以时观之,藉知民事。一日御殿,谓拜住曰:‘朕冲龄嗣祚,锦衣玉食,何求不得。惟我祖宗节风沐雨,戡定大难,曾有此乐耶?卿元勋之裔,当体朕至怀,毋忝尔祖。’拜住顿首对曰:‘创业惟艰,守成亦不易,陛下睿思及此,亿兆之福也。’汗承延祐宽政之后,思济之以猛,御下甚严,在谅闇中。中书参议乞失监坐鬻官,刑部议法当杖,太后欲改笞,汗不可,曰:‘法者,天下之公,徇私而轻重之,非所以示民也。’卒从部议。每戒群臣曰:‘卿等居高位,食厚禄,当勉力图报。苟或贫乏,朕不惜赐汝;若为不法,则必刑无赦。’八思吉思下狱时,汗谓左右曰:‘法者,祖宗之制,非朕所得私。八思吉思虽事朕日久,今既有罪,当论如法。’其明决如此。然过信喇嘛,大起山寺,不受忠谏,饮酒逾量,有时至失常度云。”[24]
- 民国官修正史《新元史》柯劭忞的評價是:“英宗诛兴圣太后幸臣失列门等,太后坐视而不能救,其严明过仁宗远甚。然蔽于铁木迭儿,既死始悟其奸,又置其逆党于肘腋之地。故南坡之祸。由于帝之失刑,非由于杀戮也。旧史所讥殆不然矣。”[25]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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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编辑]- ^ 1.0 1.1 见《黄金史纲》
- ^ 见《红史》
- ^ 3.0 3.1 《元史》卷二十八《英宗本紀二》:“泰定元年二月,上尊諡曰睿聖文孝皇帝,廟號英宗。四月,上國語廟號曰格堅。”
- ^ 见《蒙古源流》。
- ^ 「格堅」在蒙古語中意思是「光明、英明」。
- ^ 国学原典·史部·二十四史系列·元史·卷二十七. www.guoxue.com. [2020-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8).
- ^ 国学原典·史部·二十四史系列·元史·卷二十八. www.guoxue.com. [2020-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16).
- ^ 8.0 8.1 国学原典·史部·二十四史系列·元史·卷二十八. www.guoxue.com. [2020-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16).
- ^ 根据《元典章年代索引》(作者:[日本]植松正编,宗青图书出版公司1986年版),《元典章》中收录的官方文件,最早的颁布于元太宗六年(甲午年,1234年),最晚颁布于元英宗至治二年(1322年)。具体可查看词条《元典章》。
- ^ 根据《元史》卷一百七十八《王约传》记载:朝廷议罢征东省,立三韩省,制式如他省,诏下中书杂议,约对曰:“高丽去京师四千里,地瘠民贫,夷俗杂尚,非中原比,万一梗化,疲力治之,非幸事也,不如守祖宗旧制。”丞相称善,奏罢议不行。高丽人闻之,图公像归,祠而事之,曰:“不绝国祀者,王公也。”节选自《元史》卷一百七十八《王约传》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朱耀廷 <正說元朝十五帝> P210
- ^ 《元史》卷二十九《泰定帝本纪一》记载:泰定元年二月“壬申,请上大行皇帝谥于南郊,曰睿圣文孝皇帝,庙号英宗。”泰定元年四月“癸亥,以国言上英宗庙号曰格坚皇帝。”
- ^ 《英宗皇帝谥册文》作者为袁桷,册文内容节选自:苏天爵《国朝文类》卷十《册文》。
- ^ 参见《元史》卷二十九《泰定帝本纪一》
- ^ 参见《元史》卷三十四《文宗本纪三》
- ^ 参见《新元史》卷二十二《文宗本纪下》
- ^ 《进实录表》作者为谢端,内容节选自苏天爵《国朝文类》卷十六《表》。
- ^ 《元史》卷二十八《英宗本紀二》. [2011-06-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16).
- ^ 《元史类编》卷七《英宗》
- ^ 卷二百一_续资治通鉴(清)毕沅_国学导航. www.guoxue123.com. [2020-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 ^ 《续资治通鉴》,作者:(清)毕沅,中华书局1957年8月第1版,1979年6月上海第4次印刷。
- ^ 《元史新编》卷十《英宗本纪》
- ^ 《元书》卷九《英宗本纪》
- ^ 《蒙兀儿史记》卷十二《硕德八剌汗本纪》
- ^ 新元史(民国)柯劭忞编撰-卷十八·本纪第十八 _国学导航. www.guoxue123.com. [2020-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8).
元英宗 出生于:1303年2月22日逝世於:1323年9月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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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治者頭銜 | ||
前任者: 元仁宗 | 大元皇帝 1320年—1323年 | 繼任者: 元泰定帝 |
前任者: 普颜笃汗 (元仁宗) | 蒙古大汗 1320年—1323年 | 繼任者: 也孙铁木儿汗 (元泰定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