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岛联席会议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全国海岛联席会议中国各海岛县(区)为加强交流合作、共谋发展而成立的平台,也是中国政府支持海岛建设发展的重要载体。第十二次(2002年)之前称“全国海岛市县(区)长联席会议”,设立于1990年,由舟山市倡议发起。会议的秘书处设在国家海洋局海域和海岛管理司海岛管理处。

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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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海岛市县(区)长联席会议制度设立时,有12个成员:

2000年第十届联席会议时增至14个。

其中,玉环县、东山县由于主要岛屿修建海堤与大陆连为一体,实际上已经成为半岛县(楚门-玉环半岛东山半岛)而非海岛县,但习惯上仍视为海岛县(区)。玉环县后撤县设市,为玉环市。

历次全国海岛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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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轮流在各海岛县区召开。

年份 承办县 会议主题 备注
18 2013 舟山市 节能环保技术产品与海岛生态文明建设 历届规模最大,国家及地方政府、企业参与最多的一次
17 2012 长海县 新技术新材料在海岛保护与开发中的应用 2012年新设立的海南省地级三沙市派代表参加会议
16 2011 崇明县 《海洋保护法》与海洋经济发展
15 2009 厦门市 加强海岛规划管理,促进海岛科学发展
14 2007 南澳县 海岛可持续发展与基础设施建设
13 2005 长岛县 海岛法制建设和海岛旅游 暨首届海岛发展论坛
12 2002 岱山县 繁荣海洋文化,促进海岛发展
11 2001 洞头县 21世纪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0 2000 平潭县 面向21世纪发展海洋经济 出席海岛县(区)由12个增加到14个
9 1997 嵊泗县
8 1996 玉环县 全面实施“九五”规划,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加快实施海岛经济发展战略
7 1995 南澳县 研究海岛战略地位,争取政策,扩大开放,发展海岛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