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報爆炸案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兩報爆炸案是1983年4月26日發生在台灣台北市炸彈爆炸案。

1983年4月26日上午11時許,台北市城中區忠孝西路一段83號《中央日報》總社一樓發生爆炸案,12人被炸傷;而在22分鐘前,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555號《聯合報》總社9樓電機房發生爆炸案。

1983年12月12日,法務部調查局宣佈偵破此案,放置炸彈者是台灣獨立運動人士黃世宗,策劃者是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主席張燦鍙,指揮者是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美國本部副主席陳南天,執行指揮與接應者是住在巴西的台獨人士李朝望[1][2]。1984年2月18日,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公佈調查結果,亦稱是黃世宗所為。

黃世宗於案發前由巴西返回台灣,案發後逃離台灣[3][4],後來在巴西遭暗殺[5](一說在巴拉圭遭暗殺[6])。

政治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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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9日,前《新台灣新聞周刊》採訪主任陳宗逸表示,原本在美國為首的國際壓力下,中國國民黨中的開明派試圖掌權壓制保守派;然而爆炸案後,保守派重新抬頭。鬥爭過程中,開明派的蔣經國下令把保守派的王昇外放駐巴拉圭大使,保守派則造成隔年的江南案,台灣內政國際化,蔣經國不得不宣布「蔣家人不接班」,然後保守勢力慢慢垮台。[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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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央日報爆炸案偵破〉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華視新聞1983年12月12日。
  2. ^ 黃柏齡、戴榮賢 台北報導,〈台灣恐怖攻擊 民72年央報驚爆〉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華視新聞2011年1月24日。
  3. ^ 陳宗逸,〈自由,得來不易〉 Archive.is存檔,存档日期2012-09-06,《新台灣新聞周刊》第612期(2007年12月12日)。
  4. ^ 中央通訊社〈調查局宣佈偵破中央日報與聯合報爆炸案〉[永久失效連結],1983年12月12日。
  5. ^ 5.0 5.1 陳宗逸. 那場爆炸案的民主效應. 自由時報. 2016-07-09 [2020-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7). 
  6. ^ 陳婉真. 陳婉真說故事》小弟放炸彈,哥哥吃牢飯—黃世梗的叛亂人生. 優傳媒. 2021-02-10 [2024-05-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