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管治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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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管治或军事管制[1],指一个国家的军队直接控制国内的日常行政和管理。
军事管治往往在一个国家的战争时期和威權統治的和平时期出现,军队的直接管理方式往往限制公民的言论自由和行动自由。对于违反军事管治者时需要进行军事法庭审判,情节严重者会被判处死刑。
参考文献
[编辑]- ^ 陈乔桂. 第四野战军接管中南城市纪实——四野大军所至 中南城市解放 迅速整顿治理 实行军事管制. 《军事史林》. 2003, (6): 50–53 [2025-03-13].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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