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忠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刘志忠(1942年5月—2023年4月24日),男,广东汕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市长。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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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工程化学系高分子化工合成专业毕业,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共四川省重庆市委常委、市经委主任、副市长、副市长兼计委主任、市长等职。1997年6月重庆市升格为直辖市后继续担任中共重庆市委副书记,2002年1月被补选为市政协副主席,2003年1月当选重庆市政协主席[1],2008年3月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2]

2023年4月24日,刘志忠因突发心脏病逝世,享年81岁。[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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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政协重庆市二届一次会议产生新领导 刘志忠任主席. 搜狐. [2012-0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12). 
  2. ^ 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 新华网. [2012-0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3-07). 
  3. ^ 刘志忠同志逝世. 重庆日报. 2023-04-25: 1 [2023-04-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4-25).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会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
前任:
张文彬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委员会主席
2003年1月—2008年1月
繼任:
邢元敏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前任:
孙同川
四川省重庆市人民政府市长
1993年5月—1996年9月
繼任:
蒲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