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裕民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刘裕民(1915年—1970年),山西省太原市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刘裕民早年参加学生运动,后被逮捕关押至太原陆军监狱,之后经中共地下党组织营救出狱。抗日战争期间,担任曲沃牺盟会特派员、山西省夏县县长、阳城县县长等职,负责组建山西新军第213旅[1]。晋西事变后,率领部队进入太岳根据地,改编为八路军太岳军区新二团,他担任太岳第三军分区政治部主任[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担任福建省实业厅厅长,福建省财委副书记,中共福建省委委员。1953年,进入中国建筑工程部,组建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3]。1958年,担任建筑工程部副部长。1965年,担任建筑工业部部长。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蒙难被迫害致死[4]。1979年1月,进行平反与追悼[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