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門鹽場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北門鹽場,為臺灣製鹽總廠在臺灣所設的六大鹽場之一,位於臺南市北門區的急水溪口以南,三寮灣溪以北、布袋鎮與義竹鄉,境內設有洲北與蚵寮兩個場務所,其中包括了歷史可追溯至清朝的井仔腳鹽田(第三代瀨東場)與洲北鹽田(第三代洲北場),以及在日治時期開闢的中洲鹽田、王爺港鹽田與蚵寮鹽田。
民國89年(2000年),北門鹽場縮編為「七股鹽場北門分場」。民國90年(2001年)北門結束人工曬鹽;但兩年後(2003年)的12月2日,臺南縣政府為發展觀光,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多元就業方案雇工在井仔腳鹽田復曬。[1][2][3]
沿革
[编辑]清代
[编辑]北門地區在清朝設有兩處鹽場(瀨東、洲北),且一直自清朝統治中期(嘉慶、道光年間)產曬到民國89年(2000年),因此當地鹽工有豐富的曬鹽技術,故常被其他新闢的鹽田聘僱去工作,成為許多鹽村居民的「原鄉」[2]。
井仔腳鹽田(瀨東)
[编辑]該處鹽田位在北門區永華里,為清代來自佳里區龍安里外渡頭(第二代瀨東場)的李、王、張三姓共140位鹽民於嘉慶23年(1818年)所開闢的第三代瀨東場,由業主們自行產曬。日治時期後,在大正8年(1919年)12月被臺灣製鹽株式會社收購,戰後則成為臺灣製鹽總廠的北門鹽場,產曬到民國89年(2000年)為止,共182年,為臺灣現存歷史最悠久的鹽田[1]。近年該鹽田因臺南縣政府發展觀光,又重新雇工復曬[3]。
洲北鹽田(洲北)
[编辑]位在北門區北門里一帶,為清道光28年(1848年)鹽民謝做、黃狗勇、王媽公等人所開闢的第三代洲北場,當地人又稱為「舊埕鹽田」(北門里前身北門村的舊名是舊埕村)。該鹽田於大正8年(1919年)為臺灣製鹽株式會社併購,戰後該鹽田則被北門鹽場接收繼續產鹽到民國89年(2000年)。[1][3]
日治時期
[编辑]日治時期在此處先後闢建了「中洲」、「蚵寮」與「王爺港」三處鹽田,但後來五處鹽田最後均被臺灣製鹽株式會社強制併購,只有中洲鹽田有部分土地持有人為保有祖產而拒絕簽約賣地並逃亡,戰後在宗族協助之下,成為少數取回土地的鹽民[2]。
中洲鹽田
[编辑]位在洲北鹽田南邊,臺南市15號道路東邊,由臺南市學甲區陳姓家族於明治34年(1901年)開闢,初期是業主自行產曬,後來昭和16年(1941年)被臺灣製鹽株式會社強制收購,戰後被北門鹽場接收繼續產鹽到民國89年(2000年)[1]。
蚵寮鹽田
[编辑]位於北門區永隆溝以北,永隆里至蚵寮的鄉道西側,頭港大排以南網寮里東南邊,因日治時期最早是「日本武德會株式會社」所開闢,又名為「武德會鹽田」。該鹽田在明治四十三年(1910年)3月動工,大正元年(1912年)7月完工,後來到了大正六年(1918年)8月轉售給板橋林家的林熊徵,隔年(1919年)12月又由臺灣製鹽株式會社收購,戰後該鹽田則被北門鹽場接收繼續產鹽到民國89年(2000年)。[1][2][3]
王爺港鹽田
該處鹽田位於北門區蚵寮聚落北邊,因附近的沙汕「王爺港汕」而得名。日治時期由北門郡民蔡天祐等81人於大正八年(1919年)3月申請開墾,三年後(1922年3月)完工,部分由業主自行生產,另一部分則租給佃戶產鹽,直到昭和16年(1941年)被臺灣製鹽株式會社強制收購為止,戰後該鹽田則被北門鹽場接收繼續產鹽到民國89年(2000年)[1]。廢曬後此地形成濕地景觀,冬天會有候鳥前來[3]。
戰後
[编辑]戰後五處鹽田成為北門鹽場,由洲北場務所與蚵寮場務所管理。民國四十年代(1950年代)起開始對屬於分副式瓦盤的井仔腳鹽田進行改造以提生產量,到了民國58年(1969年)井仔腳鹽田已全部改成集中式瓦盤鹽田,並實施雇曬制。後來因臺鹽逐漸失去競爭力,北門鹽場在民國89年(2000年)北門鹽場縮編成「七股鹽場北門分場」,民國90年(2001年)結束了北門的人工曬鹽,走入歷史。不過近年來為發展觀光,井仔腳鹽田因而復曬[2]。
北門鹽田列表
[编辑]鹽田名 | 建設年代 | 面積 | 鹽田結構 |
---|---|---|---|
井仔腳鹽田 | 1818年 | 80餘甲 | 分副式曬鹵瓦盤 後改為集中式 |
洲北鹽田 | 1848年 | 119甲 | 分副式曬鹵瓦盤 |
中洲鹽田 | 1901年 | 35甲 | 分副式曬鹵瓦盤 |
蚵寮鹽田 | 1910年 | 88甲 | 分副式曬鹵瓦盤 |
王爺港鹽田 | 1919年 | 87甲 | 分副式曬鹵瓦盤 |
文化資產
[编辑]北門井仔腳瓦盤鹽田
[编辑]北門井仔腳瓦盤鹽田,為台灣歷史最久的鹽田,2009年8月24日公告為歷史建築。
北門鹽場建物群及周邊古鹽田
[编辑]北門鹽場建物群及周邊古鹽田包含北門洗滌鹽工廠及轉運站、專賣局北門出張所和部分北門洲北鹽田,在2009年8月23日被公告為歷史建築。
北門洗滌鹽工廠及轉運站
[编辑]專賣局北門出張所
[编辑]北門出張所為日治時期專賣局下的單位,負責鹽產銷稅收工作,其最初為台灣總督府於1900年4月設置的「北門嶼鹽務局」,並借用永隆宮的部分空間辦公。1901年6月,改制為「專賣局北門嶼支局」。1906年5月,北門嶼支局廳舍完工。1922年11月,改為「台南專賣支局北門出張所」。1923年1月,北門出張所廳舍及官舍群失火,於是在之後重建,於同年10月完工,目前保存的北門出張所廳舍即為此時完工之建築。1924年12月,獨立為「專賣局北門出張所」,設有王爺港、七股、七股東分室,及井子腳、蚵寮倉庫。北門出張所負責北門郡、曾文郡地區的食鹽販售、取締業務。[4]
二戰後,北門出張所更名為「財政部鹽務總局北門鹽場公署」,於1952年改組成立「財政部臺灣製鹽總廠北門鹽場」,之後再屢經改組,在臺鹽民營化前,為經濟部臺鹽實業公司七股鹽場北門分場。[5]
其他
[编辑]戰後六大鹽場之中,只有鹿港鹽場與北門鹽場專供內銷,當時北門鹽場產出的鹽,會送到北門洗滌鹽廠製成精鹽。不過在日治時期,北門地區的鹽曾經由永隆溝用帆船、輪船外銷到日本北海道[3]。
相關條目
[编辑]外部連結
[编辑]參考來源
[编辑]- ^ 1.0 1.1 1.2 1.3 1.4 1.5 張復明、方俊育. 《台灣的鹽業》. 台北縣新店市: 遠足文化. 2008年11月: 84-87頁. ISBN 978-986-6731-20-4.
- ^ 2.0 2.1 2.2 2.3 2.4 蔡炅樵. 《白金歲月台灣鹽》.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2005年8月: 54-57頁. ISBN 986-00-2161-9.
- ^ 3.0 3.1 3.2 3.3 3.4 3.5 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財團法人鹽光文教基金會. 《台灣鹽業遺址史料回溯與潛力景點開發規畫》. 臺南縣北門鄉: 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年份: 115-124頁. ISBN 957-01-9930-X.
- ^ 中國科技大學. 歷史建築北門出張所調查研究暨修復計畫 (PDF). 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2011 [2021-04-30].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2-03-11).
- ^ 北門鹽場建物群及周邊古鹽田.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國家文化資產網. [2021-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