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人合議制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鎌倉幕府首任征夷大將軍源賴朝去世後,由嫡子源賴家於建久10年(1199年)正月26日繼任家督,時年18歲。源賴家繼任之初,即罷免後藤基清的讚岐守護一職(三左衛門事件)。後,更解除伊勢神宮所領六個莊園的地頭職。
建久10年(1199年)4月1日,問注所被獨立設置於鎌倉殿御所外,訴訟裁決不再由鎌倉殿獨攬大權。《吾妻鏡》建久10年(1199年)4月12日條記載,源賴家不再直接裁定訴訟事件,轉而由北條時政、比企能員等十三位有力御家人共同商議處理政務;外人亦不可參與訴訟裁決。
然,合議制成立後,亦有多次源賴家親裁的紀錄。例如,正治2年(1200年)5月,源賴家裁定陸奧國新熊野社的領地糾紛;6月,源賴家確認梶原景時遺孀的領地所有權;12月,源賴家欲沒收御家人於治承、養和年間獲封超過500町的土地,賞賜予其側近,而後在三善康信的勸戒下才延後實施。
成员
[编辑]人名 | 役職 | 備考 | |
---|---|---|---|
文官 | 大江廣元 | 公文所別當 → 政所別當 | 公家。中原親能異母兄弟。 |
三善康信 | 問注所執事 | 下級貴族。源賴朝乳母的外甥。 | |
中原親能 | 公文所寄人 → 政所公事奉行人。京都守護 | 公家。源賴朝知音[a]。源賴朝次女三幡的乳母的丈夫。 | |
二階堂行政 | 公文所寄人 → 政所令 → 政所別當 | 公家。源賴朝生母由良御前的堂兄弟。 | |
其他有力御家人 | 梶原景時 | 侍所所司 → 侍所別當。 播磨・美作守護 | 正治元年(1199年)失势,誅殺(梶原景時之變)。 |
足立遠元 | 公文所寄人 | ||
安達盛長 | 三河守護 | 源賴朝乳母比企尼的女婿。正治2年(1200年)病死。 | |
八田知家 | 常陸守護 | 源賴朝乳母寒河尼的兄弟。 | |
比企能員 | 信濃・上野守護 | 源賴朝乳母比企尼的養子。源賴家岳父及乳母的丈夫。建仁3年(1203年)被北條氏謀殺(比企能員之變)。 | |
三浦義澄 | 相模守護 | 和田義盛叔父。正治2年(1200年)病死。 | |
和田義盛 | 侍所別當 | 建曆3年(1213年)誅殺(和田合戰)。 | |
北條氏 | 北條時政 | 伊豆・駿河・遠江守護 | 源賴朝岳父。源賴家外祖父。元久2年(1205年)追放(牧氏事件)。 |
北條義時 | 寢所警護衆(家子) | 源賴家舅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