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专区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南宁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已撤销的专区,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南部。曾两度设置。
1949年设置的南宁专区
[编辑]1949年,设南宁专区,属广西省,专署驻宾阳县。辖宾阳、横县、永淳、邕宁、上思、绥渌、扶南、同正8县。
1950年,原武鸣专区所属武鸣、都安、隆山、迁江、上林5县划入南宁专区。辖13县。
1951年,撤销南宁专区,宾阳、邕宁、横县、武鸣、上林、永淳、迁江、隆山8县划归宾阳专区;绥渌、同正、上思、扶南4县划入崇左专区;都安县划归宜山专区。
1958年设置的南宁专区
[编辑]1958年,复设南宁专区,属广西僮族自治区,专署驻南宁市,辖原属邕宁专区的凭祥市及邕宁、宾阳、横县、武鸣、上林、马山、崇左、隆安、龙津、大新、天等、扶绥、上思、宁明14县和都安瑶族自治县。同年,辖县作以下调整:
调整后,专区辖9县、1自治县。
1959年,南宁市划归南宁专署领导;撤销武隆县,复设武鸣、隆安2县;撤销宾林县,复设宾阳、上林2县;撤销左江县,复设扶绥、崇左2县;撤销睦南县,复设宁明、龙津2县;撤销新英县,复设大新、天等2县。
1960年,撤销扶绥县,并入崇左县。1961年,龙津县改名为龙州县。原宁明县凭祥镇复设凭祥市(县级);南宁市改由自治区直辖。1962年,恢复扶绥县。1965年,将上思县划归钦州专区;都安瑶族自治县划归河池专区。南宁专区辖13县。
1971年,撤销南宁专区,改置南宁地区。
参考文献
[编辑]-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中文(简体)).
- 史为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