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英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南英(1954年4月),男,陕西汉中人,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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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入学北京大学法律系政法专业。毕业后,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刑二庭庭长。2002年,担任刑一庭庭长。2004年,出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05年,升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1]。2009年,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2]。2017年,被免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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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述元任黑龙江省高院代院长 南英辞职赴京履新. 人民网《人民法院报》. [2012-03-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1-02). 
  2. ^ 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南英、景汉朝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新华网. [2012-03-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12-31). 
  3.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中国人大网. [2020-08-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