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直隶州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在明朝洪武初年,通州隶属于南直隶扬州府。清朝雍正二年(1724年),通州升格为通州直隶州,为有别于直隶顺天府通州(即日后的通县),俗称南通州。南通直隶州下辖如皋县、泰兴县[1]。辖区范围基本上相当于今日南通市辖境以及隶属泰州市的泰兴市。另在邻近常熟县的长江南岸有飛地——刘海沙(今属张家港市)[2]。
雍正年间起,通州直隶州除州城外,分为6乡[3]:60。境内因临海,有多处盐场。雍正十三年(1735年),马塘场(在如皋市境内)并归石港场,余中场并归余西场。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西亭场并归金沙场。至此,全境共5盐场,即吕四、余东、余西、金沙、石港场[1]。道光年间,长江南岸的沙洲——刘海沙逐渐成型,通州直隶州鄉紳顾飞熊报领垦殖。因通州州府“量田弓大、赋税轻”,业户选择向通州州府报领。造成常熟县和通州直隶州之间的矛盾。同治十三年(1874年),经省调停,开凿常通港为界,南属常熟县,仍称常阴沙,北属通州直隶州,称刘海沙[2]。
光绪元年(1875年),通州直隶州全境分为州城、6乡、5盐场,共计105里。其中,州城有22里、清干乡10里、文安乡11里、狼山乡12里、永兴乡18里、西成乡10里、六场乡并河泊22里。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试行地方自治,根据调查,假定为32区。宣统元年(1909年),假定为40区。同年,以户口多少,定为二十一区,计划成3市区10镇区8乡区。宣统二年(1910年),市区、镇区改为市,乡区改为乡。通州直隶州为13市、8乡[3]:60。终清一朝,南通直隶州考评:繁,難[1]。
1911年10月,辛亥革命爆发后,江苏独立。次年1月,江苏临时议会议决,江苏都督府通令颁布《江苏暂行地方制》条例,各地废府、州,并县、厅。5月,以通州直隶州置南通縣[3]:60。
注释
[编辑]- ^ 1.0 1.1 1.2 《清史稿·卷五十八·志三十三·地理五》通州直隸州:繁,難。隸常鎮通海道。順治初,因明制,屬揚州府。縣一,海門。康熙十一年,縣省。雍正二年,升直隸州,割揚州府之如皋、泰興來屬。西距省治五百三十里。廣三百里,袤百三十里。北極高三十二度三分。京師偏東四度十一分。領縣二。東:軍山、劍山。西:黃泥山、馬鞍山,五峰並峙。東北:天竺山。南:狼山,設砲台。狼山鎮總兵駐。東北:大海,產鹽,置場五:呂四、餘東、餘西、金沙、石港,鹽課大使駐。又馬塘、餘中二場,乾隆元年裁。西亭場,三十三年裁。通州分司運判駐石港,稅課大使亦駐。南:大江西自如皋入,東行達老洪港,會于海。鹽河自如皋西入江,東分流,循城而南,又東入于海。鎮二:狼山、石港。石港、金沙、餘東、呂四有汛。狼山巡司裁。呂東巡司一。如皋繁,難[……]
- ^ 2.0 2.1 羌松延. 刘海沙:南通曾经的一块飞地. 南通网,来源:江海晚报. 2022-12-21 [2025-01-17] (简体中文).
- ^ 3.0 3.1 3.2 刘卫、孙立(责任编辑). 第一篇 建置 (PDF). 通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编). 《南通县志》. 中国·江苏: 江苏人民出版社. 1996 [2025-01-17]. ISBN 721401696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17)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