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議院 (大韓民國)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参议院(韓語:참의원)是大韓民國已廢除之上議院,第二共和国正式成立,5.16軍事政變後並解散,其后一直保持约九个月,直至第三共和成立。韩国第二共和国采取了两院制,组成下议院民议院和参议院。参议院从在1952年修订的《韓國憲法》規定。
特徵
[编辑]- 對選擧區制和制限連記名投票
- 第二共和國憲法規定任期:民議院議員四年, 參議院議員六年。(參議院是三年後定數二分之一爲改選)
- 被選擧年齡:民議院之被選擧挽25歲以上, 參議院之被選擧挽30歲以上。
- 解散和廢會:參議院內閣制寀澤在民議院解散制度,民議院解散時選擧日(解散後20日至30日間舉行選舉,緊急時國務總理要求集會)
機能
[编辑]歷代議長
[编辑]- 白樂濬: 1960年8月8日 ~ 1961年 5月 16日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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