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國家團體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反國家團體朝鮮語:반국가단체反國家團體)是指根據大韓民國國家保安法第二條:「組織與指揮旨在變亂國家與政府的國内外結社」所定義的團體。

反國家團體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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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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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從事黨魁人士:死刑、無期徒刑(從事預備行為則2年以上有期徒刑)。
  • 從事黨員和幹部:死刑、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從事預備行為則2年以上有期徒刑)。
  • 指示以外從事者:2年以上有期徒刑(從事預備行為則10年以上有期徒刑)。
  • 勸誘加入反國家團體:2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