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錫恩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史錫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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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5屆司法院大法官 | |
任期 1985年10月1日—1994年9月30日 | |
总统 | 蔣經國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中華民國山東省定陶縣郭庄 | 1923年2月15日
逝世 | 2021年10月14日 中華民國(臺灣) | (98歲)
国籍 | 中華民國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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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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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錫恩(1923年—2021年),山東定陶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及司法官,官至司法院大法官。
生平
[编辑]為八德滅門血案之嫌疑犯平反
[编辑]1956年(民國45年)12月,桃園縣八德鄉發生轟動一時之「八德滅門血案」,共5人遇害。隔年9月,警方逮捕當地流氓穆萬森。一審時,新竹地方法院(當時桃園縣為新竹地院管轄區)判處穆死刑。惟本案疑點重重,許多人懷疑穆僅是代罪羔羊,國大代表富伯平與立法委員梁肅戎及李公權等3人更志願擔任穆之律師,為其辯護。上訴至二審時,臺灣高等法院推事(即法官)史錫恩、章粹吾及陳繼平撤銷一審判決,改判穆無罪[2]。
著作
[编辑]- 《中國憲法論》
- 《中國刑法論》
- 《中國刑事訴訟法論》
- 《山東人在台灣-法律篇(2)》(1997)
榮譽
[编辑]史辭世後,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明令褒揚:「司法院前大法官史錫恩,博約碩學,操履清正。少歲卒業國立中央大學法律系,旋登司法官考試金榜,開展懲惡揚善本志。歷任彰化地方法院首席檢察官、臺灣高等法院推事兼庭長暨最高法院推事兼書記官長等職。調派檢察官期間,查究農藥施用不當,探求食安公害議題;悉力海關走私督緝,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察隱辨微,擿奸發伏。於桃園地方法院院長任內,潛心青少年犯罪防治,研訂量刑參考準據;亟求裁判恰適妥慎,完備訴訟審級制度,片言折獄,務實日新。復膺任第五屆大法官,協成國會定期改選,確保民主憲政運作,剖釋詳贍,理近旨遠;竭智殫誠,通觀全局,曾獲頒一等司法、一等功績獎章等殊榮。暇餘勤攄篇籍,造詣湛精,尤以憲法、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等專著標稱。綜其生平,弼教典刑以彰公義,高懸明鏡而匡人權,直聲令績,允孚輿望;流風德劭,矩範芳傳。遽聞遐齡長逝,軫念曷勝,應予明令褒揚,用示政府崇禮邦賢之至意。」
註釋
[编辑]- ^ 法官之舊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