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人員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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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人員(英語:judicial officer)包括法官、裁判官、陪席司法人員(如太平紳士及具有有限司法管轄權的法院人員),以及公證人及監誓員。各種司法人員的職能各不相同。[1]
亦有一些司法管轄區將承發吏(法語:huissier de justice)稱為「司法人員」。
參見
[编辑]參考
[编辑]- ^ Judicial Officer. US Legal. [26 May 2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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