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及安全部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位於海牙的大樓

司法及安全部荷蘭語Ministerie van Justitie en Veiligheid)是主掌荷蘭司法的政府部門,由司法大臣擔任部門主官,設有一位國務秘書(Staatssecretaris)協助大臣。該部原名為「司法部」(Ministerie van Justitie),呂特內閣上任後,由於原內政部掌管的部分公共安全職權轉移至司法部,2010年正式改名為安全及司法部。2017年,改名為司法及安全部。

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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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的法定責任有:

  • 為公民、政府和法院提供可行的立法
  • 預防犯罪,以建造一個更安全的社會
  • 保護青少年兒童
  • 執行法律,以建造一個更安全的社會
  • 提供獨立、可利用、有效的司法行政與法律援助
  • 為犯罪的受害者提供協助
  • 提供公平、一致、有效的執行處罰與其他法律制裁
  • 規範進入荷蘭的移民

另外,也負責反恐政策的協調。

由於司法部與內政及王國關係部共同分擔許多職責,也位在同一棟大樓, 因此有雙子部會之稱。

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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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首長為司法大臣與一位國務秘書,30,000名公職人員分布在海牙(本部所在地)及荷蘭各地。司法部與內政及王國事務部位於同一棟大樓。正副秘書長率領整個公職部門,下轄三個總司:

  • 立法、國際事務及移民總司(Directoraat-Generaal Wetgeving, Internationale Aangelegenheden en Vreemdelingenzaken)
  • 預防、青年及制裁總司(Directoraat-Generaal Preventie, Jeugd en Sancties)
  • 司法行政及執法總司(Directoraat-Generaal Rechtspleging en Rechtshandhaving)

檢察長會議(Raad van Procureurs-Generaal)率領整個檢察部門(Openbaar Ministerie),是一個相對獨立的組織,為司法系統的一部分。

荷蘭法醫研究所(Nederlands Forensisch Instituut)是司法行政及執法總署底下的自治部門。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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