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明 (政治人物)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向明

向明(1909年—1969年),原名巨同璞,男,山东临朐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向明早年参加学生运动,历任中国共产党济南市委员会书记等职,后被捕。1937年,第二次国共合作开始,向明经中共地下党解救后担任刘少奇秘书,此后任河南省委副书记、新四军游击支队二总队政委、苏北盐阜地委书记、新四军三师八旅政委等职位。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他担任鲁中区军分区政委、华东野战军八纵政委等职,组织土地改革,并参加鲁南战役孟良崮战役莱芜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历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副主席、1950年底任山东分局代理书记等职[1]

1954年,他被卷入高饶反党集团案,7月3日,中共中央决定撤销向明党内职务。9月7日,中共山东省委向中央作了开除向明党籍的报告。1954年10月10日被中央开除党籍。文革期间被迫害致死。1980年平反[2]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向明. 潍坊市档案馆. [2011-10-06]. [永久失效連結]
  2. ^ 【史海】 向明事件--共和国建立后山东最大的冤案. 炎黄春秋. [2011-10-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