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阿协定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吕阿协定是1946年1月25日,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内防部部长、东蒙自治军司令员阿思根 、兴安南部地区主任乌力图與西满军区领导吕正操、李富春、张平化在郑家屯(今吉林省辽源)签署的协定。 根據該協定,东蒙自治軍決定接受东北民主联军西满军区的领导和指挥,西满军区向东蒙自治军派驻政治工作人员,西满军区为东蒙自治军提供武器、弹药和部分给养[1]。
參考資料
[编辑]- ^ [1]金戈.《吕阿协定》签订的前前后后[J].档案与社会,2010(4):35-3542
主要将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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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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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1946年3月 ↓ 1947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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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1947年3月 ↓ 1948年9月 | |||||||||||||
第三阶段 1948年9月 ↓ 195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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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軍事对峙 1950年 ↓ 1979年 | |||||||||||||
冷戰末期至今 1980年代至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