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醒亞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吳醒亞(1892年—1936年8月)湖北省黄州府黄梅县人,中華民国政治家。[1][2]
生平
[编辑]吳醒亞早年参加中国同盟会。其後参加了孫文的護法運動、中国国民党的北伐。历任国民革命軍总司令部秘書、总政治訓練部顧問、第31軍政治訓練部主任。[1][2]
1928年(民国17年)11月,被任命为安徽省政府委員。翌年5月,任安徽省民政厅厅長,一度代行安徽省政府主席职务(不久,石友三接任主席)。1930年(民国19年)2月,调任湖北省政府民政厅厅長,任至1931年(民国20年)5月。[1][2]
此後,历任中国国民党上海特别市党部常務委員兼社会局局長、全国经济委員会棉业統制委員会委員。1935年(民国24年)11月,当选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執行委員兼組織部委員。[1][2]
1936年(民国27年)8月,吳醒亞逝世。享年45岁。[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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