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修平(1927年7月—2016年4月9日),福建福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1946年,就读于中国新闻专科学校。1947年12月,加入中国民主同盟,任民盟福建省委会组织委员会委员。1947年至1949年,任《福建时报》记者、正义日报社记者、福建中央日报社编辑[1]。1949年至1952年,任中共福建省委台湾工作委员会干事。1952年,历任民盟福州市委会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兼秘书处主任,民盟福建省委会组织部干事、秘书长、副主委,福建省政协副秘书长[2]。1986年,历任民盟中央执行局委员、中央常委、秘书长[3],后升任专职副主席、名誉副主席[4]。
2016年4月9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9岁[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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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12月-1988年10月 |
名誉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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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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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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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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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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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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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上标 +者均为1987年1月9日民盟五届四中全会上增选;姓名上标 -者均为1987年1月9日民盟五届四中全会后不再担任 - ^ 1987年1月民盟五届四中全会选举楚图南为民盟中央名誉主席
- ^ 注1:史良于1985年9月逝世
- ^ 民盟五届中常会第八次会议决定,胡愈之副主席为代理主席
- ^ 1986年1月胡愈之逝世,同月,民盟五届中常会第九次会议推选楚图南副主席为代理主席
- ^ 1986年12月民盟五届三中全会选举楚图南为民盟中央主席
- ^ 注:1986年1月民盟五届中常会第九次会议推定费孝通为常务副主席
- ^ 1987年1月10日民盟五届中常会第十四次会议一致推定高天为常务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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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0月-1992年12月 |
名誉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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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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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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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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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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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1991年3月民盟六届中常会第十二次会议撤销千家驹副主席、中央常委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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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2月-1997年10月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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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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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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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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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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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1996年11月民盟七届五中全会接受费孝通辞去民盟中央主席职务的请求
- ^ 注2:1996年11月民盟七届五中全会选举丁石孙为民盟中央主席
- ^ 注3:1994年7月,民盟七届中常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丁石孙为常务副主席
- ^ 注4:1995年12月民盟七届四中全会补选厉以宁为副主席
- ^ 注5:1996年11月,民盟七届五中全会选举江景波、袁行霈为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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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0月-2002年12月 |
名誉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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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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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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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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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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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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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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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2000年12月民盟八届四中全会增选王维城、张梅颖为副主席
- ^ 注2:2001年12月民盟八届五中全会增选张圣坤为副主席
- ^ 注3:2000年12月民盟八届四中全会接受张宝文辞去其兼任秘书长职务
- ^ 注4:2000年12月民盟八届四中全会任命俞泽猷副主席兼任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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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2007年12月 |
名誉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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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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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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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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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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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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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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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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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2005年12月,民盟九届四中全会推举丁石孙为民盟中央名誉主席
- ^ 注2:民盟九届四中全会接受丁石孙辞去民盟中央主席、常务委员、委员的请求
- ^ 注3:2005年12月,民盟九届四中全会选举蒋树声为民盟中央主席
- ^ 注4:2003年3月,民盟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主席会议决定由张梅颖副主席担任常务副主席
- ^ 注5:民盟九届四中全会接受张毓茂同志辞去民盟中央副主席、常务委员、委员的请求
- ^ 注6:2003年12月,民盟九届二中全会接受俞泽猷辞去民盟中央副主席、常务委员、委员的请求
- ^ 注7:2004年12月,民盟九届三中全会增选索丽生为民盟中央副主席
- ^ 注8:2003年12月,民盟九届二中全会增选蒋树声为民盟中央委员、常务委员、副主席
- ^ 注9:2005年6月24日,主席会议决定撤销吕德彬民盟中央委员、常务委员,并开除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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