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昆仑走廊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喀喇昆仑走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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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管轄的争议领土 | |
坐标:36°01′33″N 76°38′46″E / 36.02583°N 76.64611°E | |
国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自治区 | 新疆 |
地区 | 喀什 |
自治县、县 | 塔县和叶城县 |
面积 | |
• 总计 | 5,300 平方公里(2,000 平方英里) |
喀喇昆仑走廊原为中国清朝和英属印度争议的喀喇昆仑山地区,面积5180平方公里,南接锡亚琴冰川,中国认为属于新疆喀什地区,1963年前巴基斯坦认为属于北部地区(今吉尔吉特-巴尔蒂斯坦),印度认为属于查谟和克什米尔邦(今拉达克)。196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雙方签署的《中巴关于中国新疆和由巴实际控制其防务的各个地区相接壤的边界的协定》,划分了中国与巴基斯坦在克什米尔的边界,正式确認该地区为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有,标志着巴基斯坦放弃了对此地区的领土要求。目前,该地区在中華人民共和国实际控制下,但印度方面仍持續宣稱擁有此地區之主權。喀喇昆仑走廊主要包括沙克思干谷地,这一地区属于不适宜人居住的高寒山区,世界主要山峰乔戈里峰、布洛阿特峰、加舒尔布鲁木I峰、加舒尔布鲁木II峰、玛夏布洛姆峰就集中在这一带,临近还有锡亚琴冰川。
喀喇昆仑走廊和阿克赛钦的相关位置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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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编辑]历史上,坎巨提人曾在喀喇昆仑山脉以北的地区耕种和放牧,坎巨提弥尔宣称这些地区是坎巨提领土的一部分。这些地区包括沙克思干谷地以北的热斯卡木谷地[1]。
1889年,欧洲人荣赫鹏(Francis Younghusband)首次考察了沙克思干河谷(他将沙克思干河称为俄普朗河)[2]。
1940年代末,巴基斯坦自治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先后成立,1963年中巴两国划定边界,实质上是巴控克什米尔和中国之间划界。双方同意“以传统习惯边界线为基础,并参照自然地形,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精神予以划定”。其中的“自然地形”,就是按喀喇昆仑山的分水岭划界,流入中国河流的流域划入中国,流入巴基斯坦河流的流域划入巴控克什米尔。在这次划界中双方都做出了妥协,巴方同意按分水岭划界的原则,将喀喇昆仑山走廊5310平方公里的土地划入中国;中方同意按分水岭划界的原则,将罕萨(原坎巨提土邦)地区1940平方公里的土地划入巴控克什米尔北部地区(今吉尔吉特-巴尔蒂斯坦省)[3][4]。
地图
[编辑]- 克什米尔边界在1888年印度勘探局绘制的印度地图中,虚线所示的未定义边界,从马鲁毕庭峰、叶尔羌河、Mazar(麻扎村)、Aktagh(阿克塔)到Karakunlun Shan (喀拉昆仑山)35°16′59″N 80°15′43″E / 35.28312°N 80.261863°E
- 1936年的中华民国新疆省地图,显示以空喀山口为边界。
- 1947年的中华民国地图中的西部边界,显示以空喀山口为边界。
- 中国疆域内红色阴影部分示喀喇昆仑走廊。
参见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Lall, J. S., Aksaichin and Sino-Indian Conflict, Allied Publishers: 85, 1989
- ^ Younghusband, Francis. The Heart of a Continent. Asian Educational Services. 1896: 200ff [2024-04-27]. ISBN 97881206085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20).
- ^ 拉达克,曾经的中国领地. 政协舟山市委员会. 2020-03-30 [2024-04-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27).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政府关于中国新疆和由巴基斯坦实际控制其防务的各个地区相接壤的边界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24-04-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