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頂 (桃園市新屋區)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埔頂,是臺灣桃園市新屋區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區南部偏東。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與埔頂里相近。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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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清治末期至日治初期,埔頂地區為一街庄,稱為「埔頂庄」,隸屬於竹北二堡。該庄北邊西大段與東勢庄為鄰,北邊東小段及東北邊與九斗庄為鄰,東南與上田心仔庄為鄰,西南與員笨庄為鄰,西邊為社仔庄[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庄隸屬於桃仔園廳。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改名桃園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該庄隸屬不變。1920年(大正九年),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庄改制為「埔頂」大字,隸屬於新竹州中壢郡新屋庄,大字下有「埔頂」、「水碓」小字名[2]

戰後新屋庄改制為新屋鄉,隸屬於新竹縣,大字亦改制為村。1950年桃、竹、苗分治,新屋鄉改隸屬於桃園縣。2014年12月,桃園縣升格為直轄桃園市,新屋鄉改制為新屋區,村亦改制為里。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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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道115號是觀音至芎林的道路,大致以北北西—南南東走向經過埔頂地區東部近邊界地帶,向北可前往新屋市區、觀音等地,向南可前往楊梅、新埔、芎林,續行延伸道路過頭前溪橋可通往省道台68線(東西向快速公路-南寮竹東線)的芎林交流道

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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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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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臺灣堡圖》,臺灣總督府,1904年
  2. ^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臺灣總督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