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派政府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多數派政府(英語:Majority government)是指執政黨在議會中取得穩定絕對多數席次的政府型態,由於握有過半數議席,政府的法案和人事案顯少被否決,此種執政型態因此又被稱作有效多數(Working majority)[1]或完全執政。多數派政府因為政策容易獲得議會支持,因此一般施政效率較高,也幾無出現被提出不信任動議的情事;但反面而論,多數派政府也時常面臨一黨獨大的批評。
偏總統制下的多數執政
[编辑]在施行總統制或部分的半總統制下,行政權由民選的總統領導組建政府,與議會互不隸屬,因此多數執政意味著執政黨不僅贏得執政權,同時也掌握了立法權。這樣的形態將對於握有行政權力的總統相當有利,也較不容易面臨政策法案在議會被杯葛、抵制的局面。
內閣制下的多數執政
[编辑]採行內閣制的地區,由於政府的組成需要議會多數同意,因此多數派政府指的是在議會中單獨取得過半席次的政黨或政黨聯盟,憑藉其席次上的優勢而足以自行組建政府,無需透過信任供給來取得執政地位。
註釋
[编辑]參考文獻
[编辑]- ^ Definition of working majority. AllWords. [2020-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