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国寺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奉国寺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义县
坐标41°32′34″N 121°14′34″E / 41.54278°N 121.24278°E / 41.54278; 121.24278
分类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
时代
编号1-86
认定时间1961年

奉国寺位于辽宁省锦州市义县县城内东街北侧,始建于开泰九年(1020年),初名咸熙寺;金改奉国寺;因大殿内供有过去七佛,所以又名“大佛寺”或“七佛寺”。1961年被列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中国仅存的三大辽代寺院之一。

辽金元时期是奉国寺的鼎盛时期,到明清时期仅存大雄宝殿,清代续建六角钟亭、四角碑亭、无量殿、牌坊、小山门和西宫禅院。大雄宝殿单檐庑殿顶,坐北朝南,面阔九间,进深五间,单檐四柱,耸立在高台上。台基东西长55.80米,南北宽25.91米,通高24米。大雄宝殿面阔48.20米,进深25.13米[1],是国内现存最大的两个佛殿之一(小于山西大同华严寺大雄宝殿)。殿内七尊佛像为辽塑,连莲座高8米以上;梁架和斗拱上有辽代彩画,四壁有壁画,画有十佛、八菩萨、十八罗汉等,似为元代作品。无量殿建于清初,单檐歇山顶,面阔三间,进深两间,通面阔16.14米,通进深12.22米。 [2]

大雄宝殿
大雄宝殿内佛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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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杜仙洲. 义县奉国寺大雄殿调查报告. 文物. 1961, (2). 
  2.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至第五批·第Ⅰ卷. 文物出版社. 2004: 505. ISBN 7-5010-1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