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青年工作大隊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國防部女青年工作大隊,簡稱女青年工作大隊或女青年隊,為中華民國國軍的政治作戰下轄單位,隸屬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今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政治作戰總隊,是國軍唯一一支執行面對面宣教以及輔導諮商的部隊[1]。本隊自1949年3月8日成立,便以「白馬」為隊徽[2]。直到2000年開始實施精實案,國防部對轄下的單位組織著手推動裁撤、併編,本隊因而於2005年7月1日正式由國防部宣布裁撤,結束56年隊史[1][3]。中視曾在1990年代以女青年隊為題材背景,製作拍攝《長官好》與《軍官與淑女》二部電視劇,由於軍中愛情的戲劇在臺灣電視史甚為少見,因而獲得觀眾目光而熱烈迴響。
歷史
[编辑]1949年3月8日,中華民國陸軍總司令孫立人於中國大陸各地招募女青年300餘人分批來臺,成立「女青年訓練大隊」於臺灣屏東阿猴寮營區(今屏東機場內),隸屬陸軍訓練司令部[3]。
1950年10月,女青年訓練大隊組訓完成,改隸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分編六隊,派赴臺灣本島及外島各地,進行軍中教學、康樂輔導、文化藝術、娛樂勞軍表演、美術設計、心理諮商輔導、醫療護理與婦女組訓等工作。1950年12月,女青年訓練大隊奉命更名為「國防部女青年工作一~六隊」。
1956年12月,國防部女青年工作一~六隊改編為「國防部女青年工作大隊」,增招200餘人,設大隊部於台北市大直「女青年之家」,下轄五個中隊,每中隊轄3分隊,每分隊約10至16人,屬國防部政工隊之一,其工作區域分布遍及本島及外島各地,甚至遠赴越南富國島;工作範圍包括:據點訪問、普通話教學、軍歌教唱、閩南語教學、婦女組訓、民族舞蹈表演、與士兵進行團康活動、傷患服務、心戰宣傳喊話等。
1992年7月1日,國軍政戰部隊與國防部心理作戰總隊合併,工作重心由戰地服務轉為心戰與反策反工作。
1996年7月1日,因應國軍10年兵力整建計畫,女青年工作大隊併入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政治作戰總隊,縮編為「政治作戰總隊第三大隊」[1]。1999年7月1日,因應精實案,政治作戰總隊第三大隊縮編為「政治作戰總隊女青年中隊」[1][3]。在精進案第一階段的政策下,2005年7月1日女青年中隊正式解編,原隊員將由政治作戰總隊分配至隊上其他單位,繼續執行國軍政戰工作[1]。
出身名人
[编辑]曾於女青年工作大隊服務的女性人物有:[4]
參見
[编辑]延伸閱讀
[编辑]- 曾瓊葉、鄧克雄、曾曉雯,《巾幗英雄:女青年工作大隊口述歷史》,國防部史政編譯室編譯處2005年12月1日初版,ISBN 978-9860028300(平裝)。
參考資料
[编辑]- ^ 1.0 1.1 1.2 1.3 1.4 〈莎呦那啦! 國防部女青年工作隊7/1走入歷史〉,林弘展,2005年6月24日,東森新聞報,[2014年9月14日查閱]。
- ^ 【眷村老照片‧青青校樹】 女青年工作隊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賴台生,2012年9月12日,人間福報,[2014年9月14日查閱]。
- ^ 3.0 3.1 3.2 〈國軍美麗的政教園丁女青工作隊 7月走入歷史〉,羅廣仁,2005年6月26年,中央社,[2014年9月14日查閱]。
- ^ 從斗笠女兵到女軍典範─女青年大隊(1949.03.08-2005.06.30)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臺灣女人,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2014年9月14日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