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文灝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姚文灏,字秀夫,江西贵溪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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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二十年(1484年)甲辰科三甲进士,初授刑部主事,弘治五年(1492年)九月以事降调常州府通判,八年七月担任工部都水司主事,专治苏松常镇及浙江杭嘉湖等七府水利,治理浙江江苏太湖等地水患。著有《浙西水利书》,收录于《四库全书总目提要[1]。十五年三月擢湖廣提學僉事。嘗自謂吾無他過人,惟毁譽不入,請託不行,賄賂不通而已。官三載卒。所著有《學齋藁》、《經說雜說》、《中庸本義》。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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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姚本正。祖父姚添德。父姚明,陜西按察佥事。母王氏。娶樊氏。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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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地理类二》(卷六十九史部二十五):《浙西水利书》·三卷(两淮马裕家藏本),明姚文灏撰。文灏,贵溪人。成化甲辰进士,官工部主事。考《明孝宗实录》,载弘治九年七月,提督松江等处水利工部主事姚文灏,言治水六事,上从之。则是书当为是时作也。大旨以天下财赋仰给东南,南直隶之苏、松、常三府,浙江之杭、嘉、湖三府,环居太湖之旁,尤为卑下。太湖绵亘数百里,受诸州山涧之水,散注淀山等湖,经松江以入海。其稍高昂者,则受杭、禾之水,达黄浦以入海。淫潦时至,辄泛溢为患。盖以围田掩遏,水势无所发泄,而塘港湮塞故也。因取宋至明初言浙西水利者,辑为一编。大义以开江、置闸、围岸为首务,而河道及田围则兼修之。其於诸家之言,间有笔削弃取。如单锷《水利书》及任都水《水利议答》之类,则详其是而略其非。而宋郏氏诸议,则以其凿而不录。盖斟酌形势,颇为详审,不徒采纸上之谈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