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海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娄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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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 |
出生 | 江苏邳州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民族 | 汉族 |
职业 | 政府官员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娄海(1976年2月—),江苏邳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99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9月参加工作。前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县委书记。
早期经历
[编辑]2012年开始任邳州市委常委、邳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16年7月任邳州市委副书记,2017年起担任丰县县长,2019年9月担任丰县县委书记。
被撤职
[编辑]2022年1月份,丰县发生徐州八孩母亲事件,持续一个月,引起江蘇省領導層介入。江苏省委省政府成立调查组后追责,撤销其党内职务和政务,继任者为王维峰。娄海成为該事件被追究的最高官员。[1][2]
2024年12月18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娄海有期徒刑12年。检察机关指控,娄海受贿1429万余元,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共计1.47亿余元。[3]
参考
[编辑]- ^ 视频:杨某侠在医院救治情况公布!王维峰任丰县县委书记,原县委书记:愧疚将伴随我的下半生. 每日财经新闻. 2022-02-23 [2022-0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07).
- ^ 江苏省委不护短:丰县县委书记娄海被撤职,县长郑春伟被责令辞职,多名干部被查处. 中乡网. 2022-02-23 [2022-0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24).
- ^ 江苏“铁链女”事件 撤职县委书记一审被判刑12年. 联合早报. 2024-12-19 [2024-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