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海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娄海
性别
出生江苏邳州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汉族
职业政府官员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娄海(1976年2月),江苏邳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99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9月参加工作。前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县委书记。

早期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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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开始任邳州市委常委、邳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16年7月任邳州市委副书记,2017年起担任丰县县长,2019年9月担任丰县县委书记。

被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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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份,丰县发生徐州八孩母亲事件,持续一个月,引起江蘇省領導層介入。江苏省委省政府成立调查组后追责,撤销其党内职务和政务,继任者为王维峰。娄海成为該事件被追究的最高官员。[1][2]

2024年12月18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娄海有期徒刑12年。检察机关指控,娄海受贿1429万余元,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共计1.47亿余元。[3]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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