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繼汾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孔繼汾(1725年6月12日—1786年9月27日),體儀止堂,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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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於雍正三年(1725年)五月二日戌時[1],自幼博聞強記,書法與江南梁同書齊名,世稱「南梁北孔」。清乾隆十二年舉人,乾隆十三年(1748年),乾隆初幸曲阜祭孔,由繼汾引駕,講解《中庸》,頗得皇帝賞識,授內閣中書戶部廣西司主事,後入選軍機處行走,官至戶部主事乾隆十九年,被命隨軍籌餉。

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孔繼汾因編寫《孔氏家儀》,被族人孔繼戍告發篡改《大清會典》,獲罪西戌新疆伊犁。經其次子孔廣森借貸贖出後,遂雲遊四海。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八月六日戌時[1]卒於杭州梁同书家中。葬於曲阜城西犁鏵店村南。四年之後,歸葬於曲阜城西大柳村。著作有《闕里文獻考》100卷,《孔氏家儀》14卷,《樂舞全譜》2卷,《匡儀糾謬集》3卷,《行余詩草》2卷,併校刻《文獻通考序》1卷。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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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八代衍聖公孔傳鐸之四子,孔子六十九代孫。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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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孔氏大宗支譜. FamilySearch. [2020-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0).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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