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铎 (金朝)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孙铎(?—1215年),字振之金朝恩州历亭县(今山东省武城县)人。祖籍滕州 (今山东省滕州市) 人,后徙居恩州历亭。

孙铎聪敏好学。金世宗大定十三年(1173年),登进士第,为海州军事判官,补尚书省令史。金章宗即位,孙铎出使南宋归还后,任同知登闻检院事。奉诏刊定旧律,先奏《名例》一篇。承安元年(1196年),为左谏议大夫,改河东南路转运使,召为中都路转运使。承安四年(1199年),迁户部尚书泰和二年(1202年),力主废止三合同交钞。泰和三年(1203年),因客诵古诗“唯有庭前老柏树,春风来似不曾来”,被人参奏对朝廷选授怀怨,降为同知河南府事。泰和七年(1207年),拜参知政事。建议许折钞缴纳税课,以便流通。卫绍王完颜永济时,升任为尚书左丞。因议钞法忤旨,降为地方官。金宣宗南迁南京(今河南省开封市),孙铎任除太子太师贞祐三年(1215年)致仕。《中州集》卷九录其诗一首。生平事迹见《金史》卷九九、《中州集》卷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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