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洪 (景泰進士)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孫洪
大明巡撫河南都察院右都御史
籍貫山東萊州府昌邑縣軍籍
字號字伯大
出生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
逝世弘治元年(1488年)
出身
  • 景泰五年甲戌科同進士出身

孫洪(1424年—1488年),字伯大山東萊州府昌邑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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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鄉試第四十四名舉人。景泰五年(1454年)甲戌科進士。授兵部主事,遷郎中。丁憂服闋,改禮部祠祭司郎中[1]。成化間,歷升河南右參政,河南右布政使,轉左。遷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大同。以威寧海於之捷,進左副都御史。再進右都御史、巡撫河南,任內興修水利,又奏停王府織造,因此遭怨,被周王府儀賓劉宣所奏下獄,不久命致仕,弘治元年(1488年)卒[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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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孫思恭,贈禮部郎中。祖父孫恕,曾任禮部郎中。父孫祥[3]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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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俞汝楫《禮部志稿·卷四十三》:歴官表 祠祭司郎中 孫洪,伯大,山東昌邑縣人,景泰五年進士。
  2. ^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十四》:弘治元年五月戊子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孫洪卒。洪,字伯大,山東昌邑縣人。景泰五年進士。授兵部主事,遷郎中。丁憂服闋,改禮部。成化間,歷升河南右參政,左右布政使。遷右副都御史,巡撫大同。以威寧海於之捷進左副都御史,食正二品俸。進右都御史,巡撫河南。後為周府儀賓劉宣所奏下獄,尋命致仕,至是卒。洪有幹局,為參政時,以贊畫撫治流民有勞。巡撫河南,奏停王府造作蠲逋負,浚水□奎河以興水利,人頗稱之。其為儀賓所奏,亦王府怨之而致是云。
  3.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景泰五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