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司署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帶有工務司署標誌的建築物

工務司署(英語:Public Works Department),是港英政府時期負責香港公共工程的政府部門。

工務司署起源於1844年,量地官擴展為量地官署,1871年改稱測量署,1883年改組為工務司署[1][2],中文有時又稱「工務局」[3],統領土地、交通工程、城市規劃及屋宇事宜。1892年,政府發佈公告,將名稱統一為工務司署。

1981年4月,香港政府批准重組工務司署為地政工務科並進行分拆[4]。1981年9月香港政府成立地政工務科(英語:Lands and Works Branch)與運輸科,並取消環境科[5],隸屬布政司署,負責研究及決定相關政策;並於1982年4月將工務司署分拆為多個執行部門[6][7][8],下轄的部門升格為正式部門,包括工程拓展署、建築拓展署新界拓展署水務署機電工程署,同時新成立地政署及市區拓展署。工程拓展署於1986年解散,下轄的土木工程處升格為土木工程署,而工程拓展署路政處則轉交運輸科並升格為獨立部門路政署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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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機電工程署70週年紀念 - 攜手同心 服務香江七十載
  2. ^ 何佩然,《地換山移: 香港海港及土地發展一百六十年》,商務印書館,2004,頁 121
  3. ^ 當時所有文件皆以英文為準,中文並非法定語文
  4. ^ 布政司署及工務司署結構 港府原則上批准作大改組 將設立地政工務科及運輸科 取消環境科 另設地政處並將工務署分為五個獨立部門. 大公報. 1981-04-19. 
  5. ^ www.aud.gov.hk/pdf_sc/c49ch12.pdf
  6. ^ 配合土地工程發展需求 工務司署已改組為地政工務料. 香港工商日報. 1982-06-24. 
  7. ^ www.ombudsman.gov.hk/tc/ombudsnews/ombc_02_0607.pdf
  8. ^ 重訂發展局及轄下部門的首長級職位 (PDF). 香港立法會. 2013-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