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思哈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巴思哈(1633年1月6日(天聰六年十一月二十六)[1]—1661年3月28日(順治十八年二月二十八)[1]),滿洲愛新覺羅氏。清太祖努爾哈赤曾孫、禮烈親王代善長子克勤郡王岳託第五子。
崇德四年(1639年),被封為鎮國將軍。順治六年(1649年),進封為貝勒。順治九年(1652年),跟從尼堪征戰湖南,賞賜蟒衣、鞍馬、弓矢。尼堪戰死於衡州,屯齊代為定遠大將軍,巴思哈與屯齊合軍自永州趨至寶慶,打敗敵軍於周家坡。順治十一年(1654年),追論尼堪敗績失援之罪,削去其爵位。順治十二年(1655年),授為都統。再授鎮國公品級。順治十五年,跟從多尼征伐雲南。進軍至貴州,大破敵軍。順治十六年(1659年),迫近雲南會城,偕同貝勒尚善克鎮守南州玉龍關、永昌府騰越州,賞賜蟒袍、鞍馬。順治十七年(1660年),大軍退還。追議在永昌時縱兵擾民之罪,被降為鎮國將軍品級。順治十八年(1661年)逝世。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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