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權條例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平均地權條例
The Equalization of Land Rights Act
狀態:施行中
別名平地條例
施行日期1954年8月28日
修正次數24
最新修正2023年1月10日(立法院三讀)
法規類別
改組前類別內政法規地政目
參考文獻
所有條文平均地權條例
沿革法規沿革
立法歷程
  • 1954年5月19日由內政部提案,經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審議後送交相關委員會討論(院總248
  • 1954年8月15日通過二讀,送交三讀
  • 1954年8月15日通過三讀,送交總統簽署
  • 1954年8月26日由總統蔣中正簽署總統令公佈後,自1954年8月28日起施行

平均地權條例》是中華民國政府為推行平均地權政策,在民國43年8月26日發佈的條例,中間曾有多次修正。內容有關地價的規定及相關土地的課稅、收買及歸公等內容[1][2]。未來將改名為土地正義法[來源請求]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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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轉售預售屋書面契據(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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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2023年7月1日實施的現行新法第47-3條第6項:「書面契據,買受人不得轉售與第三人。銷售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者,不得同意或協助買受人將該書面契據轉售與第三人。」

現行新法第47-4條第1項、第2項:「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之買受人,於簽訂買賣契約後,不得讓與或轉售買賣契約與第三人,並不得自行或委託刊登讓與或轉售廣告。但配偶、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間之讓與或轉售;或其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得讓與或轉售之情形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買受人依前項但書後段規定得讓與或轉售之戶(棟)數,全國每二年以一戶(棟)為限;其申請核准方式、應檢附文件、審核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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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陳昭容. 平均地權條例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是什麼?修法重點有哪些?正反方怎麼看?修正案通過後誰會受影響?. Yahoo奇摩新聞. 2022-12-15 [2023-01-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12) (中文(繁體)). 
  2. ^ 王承中. 平均地權條例三讀 遏止炒房5大重點一次看. 中央通訊社. 2023-01-10 [2023-01-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12) (中文(繁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