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银行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Bank of Guangzhou Co., Ltd
簡稱广州银行、广银
支付系統行號
  • 总行:313581000013
  • 总行清算中心:313581003284
SWIFT識別碼GZCBCN22
金融許可證機構編碼B1041H24401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2312493211
銀行類別城市商业银行
開設日期1996年9月11日​(28年前)​(1996-09-11
邮政编码510623
总部地址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街道珠江东路30号
標語口號广融天下,赢在未来
董事长丘斌
行长肖瑞彦
年營業額171.53亿元[1]
息税前利润33.52亿元[1]
净利润33.39亿元[1]
資產7939.32亿元[1]
股東權益529.14亿元[1]
實收資本額117.76亿元[1]
員工人數6873[1]
主要股東
網站www.gzcb.com.cn
未特别注明之数据皆截至2022年尾,及以人民币为单位

广州银行广州市唯一由市政府控股的股份制银行。拥有82个机构网点,1800多名员工,资本金83亿元。总部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廈。目前,在深圳南京佛山中山惠州江门肇庆东莞珠海等地设有分支机构。截至2009年底,总资产1274亿元,存款1130亿元,贷款501亿元

前身是成立於1996年9月11日的廣州城市合作銀行,其經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籌建廣州城市合作銀行的批復》(銀複[1996]216 號)及《關於廣州城市合作銀行開業的批復》(銀複[1996]235 號)核准,由原廣州市 46 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及廣州市財政局共同發起設立。1998年7月獲准變更為廣州市商業銀行[2]。2009年10月再改為現名。[3]

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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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业银行时期商标
  • 1996年6月17日广州城市合作银行在46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基础上成立。
  • 1998年7月更名为广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9年9月,广州市商业银行获准更名为广州银行。
  • 同年10月取得跨区域经营牌照并计划于2010年在深圳开设首家异地分行。

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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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大厦"百亿非法吸存案"爆出,大部分案犯在1999年归案,2001年广州中院判决,包括时任广州市城市合作银行汇商支行行长许锦龙、广州市城市合作银行穗丰支行行长陈培芝在内的十多名犯罪嫌疑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挪用资金罪、行贿受贿罪等罪名被判处无期至几年不等的徒刑。[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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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pdf). 广州银行. 2023-04-28 [2023-05-1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5-19). 
  2.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3. ^ 广州银行.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4-17). 
  4. ^ 新中国大厦原东家潘维曦被起诉 涉嫌百亿吸储案. finance.sina.com.cn. [2019-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