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伯玉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张伯玉閩東語Diŏng Báik-ngṳ̆k;?—?),字公达建州建安(今福建省建瓯市)人,北宋官员。

张伯玉豪放嗜酒。北宋天圣二年(1024年),中進士,守陈州司户参军景祐元年(1034年),登书判拔萃科。康定、庆历间,在吴郡(今苏州)擔任从事。历官并州(治今山西太原)节度判官,知并州太谷县事。庆历四年(1044年),范仲淹以其敢言,荐于朝廷任职[1]嘉祐初年,召为侍御史。嘉祐三年,因忤宰相陈执中曰:“天下未治,未得真宰相故也。”,出知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县)。离京前,仁宗赐银钱五万。嘉祐八年(1063年)四月,以度支郎中知越州(今浙江绍兴);治平元年(1064年),移知福州,夏天酷热难耐,遂令编户浚沟七尺,種植榕樹,後來呈现“绿荫满城,暑不张盖”的景象[2]。官终检校司封郎中。熙宁初年卒。著有《蓬莱诗》二卷[3]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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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范文正集》卷一八《兴趣张伯玉应制科元》
  2. ^ 《三山志》
  3. ^ 明嘉靖《建宁府志》卷一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