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苍水墓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张苍水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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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杭州市西湖区 |
坐标 | 30°13′45″N 120°08′25″E / 30.22917°N 120.14028°E |
分类 | 古墓葬 |
时代 | 明 |
认定时间 | 1981年5月 |
张苍水墓位于中国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南屏山北麓,今南山路太子湾公园旁,是明末抗清英雄张煌言(号苍水)的墓,1981年被列为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张煌言于康熙三年(1664年)在杭州就义后,其遗骸由问石和尚收拾,棺木暂停宝石山,后在南屏山荔枝峰北麓安葬。张苍水墓坐南朝北,墓碑上题:“皇清賜諡忠烈明兵部尚書蒼水張公之墓 乾隆五十七年秋九月癸卯建海寧陳鱣敬題 咸豐八年歲次戊午冬十月慈溪馮珪重立”。其西侧为参军罗子木墓,东侧为侍童杨冠玉及舟子墓,三墓成品字形布列。神道两侧立有石像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