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行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張文行(15世紀—16世紀),字宗教,北直隸真定府晉州饒陽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嘉靖四年(1525年),張文行中式乙酉科順天鄉試舉人,授山西太原府同知,任事不怕險阻,秩滿後陞為南京戶部員外郎,監督鳳陽倉儲時權量稱平,因父親逝世回鄉,不久再為母親服喪;服闋後補任戶部員外郎,委督太平倉,關防嚴密,次年調管漕運,禁止請託和搜刮錢財,不滿三日糧食收足,卻被謠言中傷,以此事遭罷歸。歸家後他與耆老舉行詩酒會,又曾在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三十七年(1558年)拿出錢財賑貧,遺愛存於地方人心[1]。
引用
[编辑]參考文獻
[编辑]- 道光《饒陽縣志》·卷下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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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甘澧 | 明朝太原府同知 1547年-1549年 | 繼任: 戴夢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