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辛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忽辛(13世纪—1310年),元朝大臣,回回人。赛典赤·赡思丁第三子。
元世祖至元初年,以世臣子充当宿卫,忽必烈赏识他的应对,至元十四年(1277年)授为兵部郎中。次年,出为同知河南宣慰司事,有善政。先后为云南诸路、陕西道转运使、燕南河北道宣慰司同知、南京总管、两浙盐运使、陕西行台御史中丞。大德元年(1297年),迁云南行省右丞,一切害民之政,全部革除。豪民规避徭役,往往投充王府宿卫,有关部门不胜供给,忽辛将其改籍为民,去宿卫三分之二。严格控制军粮发放,严惩贪官。在云南的州县遍立庙学,选文学之士作为教官,文风大兴。王府畜马繁多,纵到郊外,毁民禾稼,牧人也在民家宿食,百姓不得安宁。忽辛度地置草场,筑屋数十间,作为牧所,养畜马匹,百姓得安。又用诱降办法使广南酋长沙奴归附,大德五年(1301年),遣使说服缅甸国王,改善元朝和缅甸的关系。大德八年(1304年),转任四川行省左丞、后来改为江浙行省左丞。至大元年(1308年),担任江西行省平章政事,拜荣禄大夫。次年,以母老谢职归养。至大三年(1310年)去世,追封为雍国公,谥忠简。
传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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