恽敬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恽敬(1757年—1817年),字子居,号简堂,江苏阳湖县(今常州市境)人。清代散文家。
早年從舅氏郑环学,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鄉试中举,曾任咸安宫学教习,授官富陽知县,嘉庆五年(1800年)守喪期满,起补江西新喻县令。擢南昌同知,嘉庆十八年署吴城(今江西新建县东北)同知。為官清廉,但所至輒忤逆上司,嘉庆十九年(1812年)为奸民诬告家人得赃,遂以失察被劾,以致罷官家居。
自幼喜爱骈文,后致力于古文,四十歲后方学作文,与张惠言同为“阳湖派”创始人。他的文章推崇孔孟之道,宣扬“性”“命”学说。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病卒。著作有《三代因格论》《大云山房文稿》等。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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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编辑]- 陆继辂;《瑞金知县恽君墓志铭》
- 吴德旋;《恽子居先生行状》
- 艾爾曼;〈惲敬與19世紀政治學語言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