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宣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承宣(越南语:Thừa Tuyên/承宣)是越南後黎朝所設置的一級行政區劃,全稱贊治承宣使司,首見於黎聖宗光順七年(1466年)改東京、東、西、南、北、海西五道,為1府(中都府)、十二承宣,洪德二年(1471年)再增廣南承宣,自此黎朝一共管轄十三承宣,分別為京北承宣、山西承宣、安邦承宣、兴化承宣、宣光承宣、太原承宣、山南承宣、海陽承宣、諒山承宣、清華承宣、乂安承宣、順化承宣、廣南承宣。
稱呼
[编辑]黎聖宗仿明朝之制,設置贊治承政使司掌軍民簿籍,又簡稱為處、承司,下設承政使、參政、參議之職。清刑憲察使司掌陳言糾劾、審讞獄訟,又簡稱為道、憲司,有憲察使、憲察副使之職。都總兵使司掌兵政 又簡稱為鎮、都司、鎮司,置有總兵使、總兵同知、總兵僉事。
沿革
[编辑]光順七年(1466年)黎朝初定一府十二承宣分別為
光順十年(1469年)黎朝朝廷再度對各承宣所轄府州縣調整及更改承宣之名,中都府改奉天府、南策承宣改海陽承宣、太原承宣改寧朔承宣、北江承宣改京北承宣、清化承宣改清華承宣、國威承宣改山西承宣、天長承宣改山南承宣,洪德二十一年(1490年),黎聖宗下令製作各承宣地圖(劃定版圖),各承宣改題為「處」,各承宣亦稱為處,黎襄翼帝洪順年間再改稱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