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自由委员会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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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自由委员会(The Commission on Freedom of Press,又称哈钦斯委员会)是1943年由时代出版公司创始人亨利·鲁斯提议并资助20万美元,为调查分析美国报刊自由现状和前景而成立的非官方、临时性新闻研究机构。
历史
[编辑]1942年12月,美国《时代》周刊创办人亨利·卢斯邀请同窗好友、时任芝加哥大学校长的罗伯特·哈钦斯组织一个私人研究机构,对美国新闻自由现状和前景开展调查。经过两年筹备,1944年2月,哈钦斯宣布,这个名为报刊/新闻自由委员会的研究机构在芝加哥大学成立。《时代》出版公司出资20万美元,不列颠百科全书公司出资1.5万美元。
在成立后两年时间里,委员会共召开17次会议,听取了58名新闻界相关人员的证词,访谈了220多位关心新闻界现状的各界人士,研究了176份由委员会或工作人员准备的文献。
构成
[编辑]共有13名成员,除过哈钦斯本人外,其他委员也都由哈钦斯提名,多为哈佛、耶鲁等校一流教授,此外,委员会还聘请了4位外国学者担任顾问,中国的胡适也在其中,出于保证评估更为客观的考虑,委员会并未邀请现职报人参与其中:
主席
[编辑]罗伯特·哈钦斯,芝加哥大学校长。故该委员会又名“哈钦斯委员会”。
副主席
[编辑]成员
[编辑]- 约翰·克拉克,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教授。
- 约翰·迪辛森,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教授兼宾夕法尼亚铁路公司法律总顾问。
- 威廉·霍金,哈佛大学名誉哲学教授。
- 哈罗德·拉斯威尔,耶鲁大学法学教授。
- 阿奇博尔德·麦克利什,前助理国务卿。
- 查理斯·梅利亚姆,芝加哥大学政治学教授。
- 莱因霍尔德·尼布尔,联合神学院宗教伦理和哲学教授。
- 罗伯特·雷德菲尔德,芝加哥大学人类学教授。
- 阿瑟·施莱辛格,哈佛大学历史学教授。
- 乔治·舒斯特,哈佛大学历史学教授,亨特学院院长。
- 比尔兹利·鲁梅尔,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纽约分行主席。
外国顾问
[编辑]- 约翰·格里尔森(John Grierson),加拿大战时新闻委员会(Wartime Information Board)前总经理。
- 胡适,前中国驻美大使。(1944年后,胡适无法参与委员会的工作)
- 雅克·马里坦(Jacques Maritain),自由法兰西高级研究学院院长。(马里坦于1945年2月辞职,担任法国驻罗马教廷大使)
- 库尔特·里茨勒(Kurt Riezler),社会研究新学院(New School for Social Research)哲学教授。
委员会其他工作人员
[编辑]- 主任:罗伯特·D·利(Robert D.Leigh),美国政治学家。
- 副主任:卢埃琳·怀特(Llewellyn White)。
- 鲁斯·A·英格里斯(Ruth A.Inglis)
- 米尔顿·D·斯图尔特(Milton D.Stewart)
研究成果
[编辑]报刊自由委员会经过三年的调查,提出了《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报刊》的总报告和6份分报告,提出了社会责任论。对自由主义报刊理论进行修正,发展了人们对新闻自由的认识。
1947年3月,委员会发表《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报刊》(A Free and Responsible Press)的总报告。
报告概述
[编辑]总报告共有六章,依次为:
- 问题与原则
- 要求
- 传播革命
- 表现
- 自律
- 怎么办
最后为“结语——新闻自由:原则概述”
除此之外,委员会还主持出版了其他委员及工作人员的专项研究成果,其中包括副主席小泽长赖亚·查菲的《政府与大众传播》(Government and Mass Communications)、威廉·霍金的《新闻自由》(Freedom of the Press)等。
批评和影响
[编辑]报告发布后引起美国新闻界、理论界强烈反响,褒贬不一。
批评:报刊自由委员会中没有一名新闻学教授,在美国的很多学者眼中,报刊自由主要不是新闻理论问题,而是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社会的以及哲学、伦理上的问题。而且给政府提供了控制媒体的理论把柄。
称赞:新闻自由委员会的结论标志着“美国新闻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为美国新闻界找到了“一个良好、可行的框架”。
影响:1956年传播学者施拉姆等人所撰《传媒的四种理论》出版后,《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被认为是现代“报刊的社会责任理论”的奠基作。
参考书目
[编辑]- 大陆中译本:《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展江 王征 王涛译,ISBN 7-300-05464-1